晚清时期,中国已经日益呈现一片积贫积弱的景象,因此许多列强也都将中国当成了一道可口的美餐,纷纷想来分上一口。在列强的逼迫和欺凌下,中国曾经签订过许多不平等条约。晚清重臣李鸿章就曾经担任过中方的代表与列强签订条约。
李鸿章的一生是为国为民。他曾经操练军队,组织洋务运动,兴建了许多先进的企业工厂,对晚清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而他的一生也曾经多次作为满清的钦差大臣,与列强进行交涉,签订各种条约。但是,在李鸿章签订条约的时候,他的署名既不是李鸿章,也不是大清朝。而是一个汉字“肃”。实际上这与李鸿章的身份地位有关。他曾经被清政府封为一等肃毅侯,而获得这个封号的,历史上也仅有李鸿章一人。因此,他在落笔之时总是以肃字作为签名。
李鸿章虽然签订的都是和谈条约,也就是让清政府付出高昂的代价去换得和平,但是,在签订条约之前,李鸿章总是据理力争,进行多轮谈判。比如在签订《马关条约》时,李鸿章就曾经与日方进行了六轮谈判,将原来日本要求的白银3亿减少到了白银2亿两,七处通商口岸减少到了四处。
可以说,用锱铢必较的精神,来为中国争得利益。而在签订其他条约的时候也是如此。这些节省下来的银两最终用于百姓衣食开支,或者用于发展经济,或者用于充作军费,可以说,大清保住的疆土,离不开李鸿章的功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