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封建社会之中,王朝的制度如何是很关键的问题,虽说当时属于是帝制家天下的模式,皇帝个人的能力是个关键,但皇帝再圣明或者再不堪,终究是人而不是神,所以这时候制度就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好的制度往往会使皇帝治国事半功倍,反之,不好的制度往往会酿成亡国之灾。

所谓"宰白鸭",就是有钱、有权、有势的大户人家里遇有人命官司时,以重金收买贫寒子弟或无业游民来顶替真正的凶手去认罪伏法。因为这些顶凶者为了钱财而主动去送死的行为就好像是因贪利而被人任意玩弄、宰杀的白鸭,故被俗称为"宰白鸭"。

清代文学家方苞,曾不幸踩中文字狱政策地雷,被问罪下狱,从鬼门关溜达了一趟回来。出狱后撰写《狱中杂记》,详细记载了清朝当时监狱现状,为后世了解清朝监狱提供考实依据和参考文献。给钱与否还能决定罪犯的食宿待遇,要是罪名稍轻,交点钱就能住单间,再给一点钱就能免去刑罚。

宰白鸭这一现象最早盛行于乾隆时期的福建和广州一带,到了道光年间逐步扩展到了内陆地区。据史料记载,清朝后期仅福建的漳州和泉州两地因为宰白鸭枉死的人就不下百人。当时之社会风气如此,实非一位清官,一位能吏就能改变和转移的。

很多时候,地方的土豪乡绅会用重金收买宰白鸭顶包,有时候也会碰到清廉的官员希望严肃处理案件,但最终都不了了之,毕竟能被找来顶包的宰白鸭,大多都是为了利益已经出卖了自己的生命,即使有人想要为他们翻案,但他们已经完成了交易,如何会顺从主管官员找出真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