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三妻四妾是非常常见的现象,在富人家居多,根据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的记载,汉人除了"嫡妻"外还有"偏妻"、"下妻"、"御婢"等,可见"三妻四妾"的习俗由来已久。纳妾就是娶亲,即纳入作为妾的女性的婚姻行为,又称填房。在中国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中,奴隶主和封建主事实上存在的是一夫一妻多妾制或纳妾制,而平民相反大多数是一夫一妻制。

一般来说官宦和富贵人家妻妾成群的现象非常多,古时候男子将纳妾视为自己的荣耀,所谓"大丈夫三妻四妾"就是这样来的。小妾虽然名义上是明媒正娶,但是只能坐小轿进门,受到正妻的管制,从晚清这些老照片中我们能看出为妾者女子眼神中诸多无奈。

等到了民国时期,虽然规定只能一夫一妻,但是各种变相的多妻制依旧存在,只不过小妾换了一个时髦的名字,摇身一变成为了姨太太。官宦和豪富之家看见穷家小户的女儿稍有姿色,便纳为妻妾。若明纳不成,则纠结强徒抢亲,不达目的决不罢休。而那些自愿将女儿送给富贵人家当姨太太的,大多都是穷困到了极点,过着迫于官宦富豪的淫威,不得已而为之。富豪人家十之八九都要纳妾,而穷苦人家却有一辈子打光棍的,没那福气娶貌美如花的姨太太。

照片中的最美姨太太气质非凡,举手投足之间尽显大家风范,虽然已不再青春年少,但是却愈发美丽,有一种岁月静好的感觉,浑身上下透漏着一种富贵之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