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搭乘同事车,撞树后截瘫,法院判车主赔172万元。

法院判决车主赔偿172万元

2023年,新疆霍城一女子搭同事车上班,发生事故导致截瘫,造成一级伤残。女子家属向车主索赔308万。最终,法院一审判决司机向搭乘女子赔偿172.69万元。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无偿搭乘者行程中受伤,车主有赔偿义务。原因如下:

1、无偿搭乘者和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形成了口头无偿合同关系,在履行过程中造成对方损害,运送者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无偿搭乘者坐在车里那一刻搭乘者的生命健康就全部掌握在司机手里,司机有安全保障义务,要对车上人安全负责。

法院认为违约者担责

但有网友认为:无偿搭乘者明知有可能发生交通事故的风险,仍然选择搭乘,应该默认自负责任,司机不应承担责任!

还有热心网友提示:交通事故如果是对方全责,自然由对方承担伤害费用,如果是己方全责或主责的情况下,一定要购买乘员险,花不了几百元,一旦有事,保险公司就可以赔付。另外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着想,尽量不要搭乘同事、一般亲友共乘,以免好心办坏事。

我认为最关键的是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车,上路不路怒,驾车守规矩,不出事故才是王道!友友们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