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生老病死是每个人必经之路,我们中国人更加讲究"逝者为大"、"入土为安"等等,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传统土葬与新时代已不相容,我国现在更推崇火葬,因为传统土葬会破坏生态环境、污染地下水、浪费土地资源等。

不过我们国家并没有完全的禁止土葬,虽然国家推崇火葬,但是对于一些不方便火葬、没有火葬条件的农村,也是可以继续实行土葬的形式,并没有实行"一刀切"。

我国有56个民族,地大物博,每个地方的丧葬习俗也不同,除了我们熟知的火葬、土葬、石葬,还有很多少数民族的水葬、天葬、塔葬、树葬和灵葬等等,我们国家尊重各个民族的丧葬习惯。

然而有消息声称,我们国家会在今年起彻底的禁止土葬,这一消息并不属实,因为中央1号文件提出的推行农村丧葬改革,并不是完全取消土葬,而是对丧葬方式和丧葬习俗进行改革,推崇更环保的丧葬方式,不要让"薄养厚葬"的风气重现。

坟地土地被征用的话,是有补偿的。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明确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这一规定不仅适用于农田和房屋,同样适用于坟地的征收与迁移。

国家统一迁坟补偿标准为:有碑料石坟2000元/座,双坟3000元/座,有碑毛石坟1800元/座,双坟2500元/座,有碑土坟1600元/座,双坟2400元/座,无碑毛石坟1600元/座,无碑土堆坟1500元/座。

搬迁坟墓墓地补偿:每座搬迁的坟墓按1980元/穴补助墓地。

土墓与砖墓在补偿上也存在一定的差异。根据《殡葬管理条例》的规定,已下葬的土坟每穴补偿500元,而砖砌或水泥结构的坟墓每穴补偿1000元;骨坛每个补偿120元;大型、豪华的墓地另行协议补偿。

然而,由于各地区的习俗和经济发展情况不同,补偿标准也会有所差异。

比如在山东济南、济宁、德州的迁坟补偿标准中,对少数民族按其殡葬习惯和特点补偿标准为650-2000元/座;在湖南岳阳迁坟补偿标准中,按《坟墓迁移补偿标准》规定予以补偿:混凝土坟2000元;砖、石坟1500元;土坟1000元;尸骨罐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