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5月20日,"5.20"也是"我爱你"的谐音,因此被大家当成了特殊的情人节,那么在这种特殊的日子里, 有哪些法律问题需要注意呢?

一、情人节送的礼物能否要回?

首先要言明:情人节的转账、红包等,在一定情况下也是可以被追回的。常见的手段就是转账的一方主张双方为民间借贷关系,该金额为借款,并要求对方返还。如果接受转账的一方能够证明双方属于未附条件的赠与关系,则该转账、红包无法要回。

另外,《民法典》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如果是对方承诺赠与的大额财物,在实际转移财产之前,都不算赠与完成,除非双方签订赠与协议并进行公证,否则对方随时有权反悔。比如房产、车辆等,在对方协助办理完过户登记之前,对方随时有权收回,除非对该赠与的约定进行公证。

二、哪些情形容易被认定为赠与?

一般而言,在特殊的日子里会更容易将双方的经济往来被认定为赠与,能否认定为赠与需要根据双方的聊天记录、转账留言等等综合进行认定。具体而言,以下几种情况更容易被认定为赠与:

1.特殊的数字。在司法实践中,"520"、"1314"等数字更容易被认定为双方为了增进感情或表达情意而进行的支出,这一类更难追回;相反的,整数转账可能被认定为借款,在分手后主张返还;

2.转账备注。转账备注中有"我爱你"等字眼的,更容易被认定为自愿赠与的金额;如果备注"这是你要的钱",则更容易被认定为借贷。当然不能仅凭转账时候的备注来认定转账的性质,一般而言还需要综合双方整体的聊天来进行认定;

3.日常生活中的共同消费支出。情侣们在特殊节日时也会外出约会,一起吃饭、看电影等等。这些共同支出、共享收益的活动包含着双方的意思表示,即使日后双方分手,也不能要求返还。

三、拾得物的归属

这种带有浪漫色彩的日子,并不是专属于情侣的。有很多人会选择在今天表白,成功了皆大欢喜,失败了,可能双方会丢弃表白礼物,因此有很多网友戏称要去翻垃圾桶找礼物。那么在垃圾桶拾得的礼物能否占为己有呢?

根据一般的社会观念,大家不会随意将大额财产,如戒指、项链等舍弃,因此很难被认定为遗弃物,不能适用民法典中的"先占"的规定,即使是捡到了,当失主上门追讨时拾得人也有返还的义务。但是拾得人可以向失主主张一定的保管费用。

法律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有效途径,也是男女双方亲密关系到达终点的标志,希望大家既能够有保护自己人身及财产权利的能力,也能有一段白首不相离的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