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深入调查一起"网络贩婴"事件,发现竟然有人在贴吧上标价5.8万"送养"自己的孩子。

孩子还没出生父母便挂网上预售

近日,打拐志愿者上官正义在贴吧看到一个网名为"S六月卸货"的网友,这个看似平平无奇的这个网名引起了他的注意。

他觉得这个网友可能存在贩卖婴儿的可能,在他看来,"S"表示送,"卸货"就是生产。

为了验证这条信息的真伪,上官正义加上了这位网友的微信,聊天的内容精准地验证了他的猜想。

5.8万预售婴儿

先到先得

这名网友直接向上官正义表示孩子是有偿的,除生产费用需要由要孩子的人来支付之外,另外还要额外支付5.8万元营养费(就是买婴儿的费用)。

此外,该网友还表示孩子先到先得。上官正义确定,这是孩子还没出生,便先被父母挂到网上预售了!

为了解情况,记者于6月3号以卖家的身份前往广州市增城区某村实地上门查看,见面的这名男子姓刘,自称是孩子的父亲。

记者在一间出租屋内见到了他怀孕的妻子,刘姓男子说:"预产期是6月8号,到时候剖腹产。"

刘姓男子简单地介绍了自己的家庭,他们夫妻二人都是从外地来广州打工的,家中已经有两个孩子,妻子原本是做直播带货的,但怀孕后工作就暂停了。

自己做锂电池生意,靠着仅有的收入很难负担得起一家人的开销,生活压力很大。

被问到为何在贴吧上发帖时,该男子表示,"之前就在贴吧上看到过别人发的。"

因为孩子马上要出生了,夫妻二人显得非常着急,为了证明孩子是健康的,他们还拿出了一些产检资料。

随后,该男子还表示,把孩子送人是他和妻子商量好的,绝对不会后悔,到时候生完直接把小孩抱走就行,并说:"你跟我做过生意就知道了,我很讲信用。"

把送养当成生意,孩子当成商品,说到这些话的时候,记者没有见到这位父亲有任何的不舍。

不过,毕竟是自己亲生的孩子,孩子父亲还是想把孩子送给一个真心实意想收养的家庭,而不是一个中介或人贩子。

事实上,在送养信息发出后,的确有中介联系过他们,套出孩子的信息之后转手就在网上喊出了20万的高价。

经过记者和打拐志愿者上官正义两个小时的不停劝说,孩子父亲最终认识到了自己的荒唐、违法行为,最后,他向记者承诺不会将孩子送人,但上官正义表示,接下来还是要和有关部门反馈一下。

有网友表示,不懂法真可怕!

还有网友发出质疑,表示这帖子也能审核通过吗?

相关案例:

出卖亲生孩子,父母均被判刑

所谓虎毒不食子,但是在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一则刑事判决书中,记者发现有孩子父母先后将自己3个亲生孩子出卖。

判决书显示,2011年5月的一天,被告人刘某东、余某婷在眉县家中,将其刚出生不久的一名男婴以3.6万元的价格卖给张某乙、任某甲夫妇。2015年7月的一天,被告人刘某东、余某婷在眉县出租房中,将两人刚出生不久的一名男婴以4.2万元价格卖给李某某、高某某夫妇。2016年9月的一天,被告人刘某东在眉县人民医院内,将其与梁某某非婚生育的一名刚出生不久的女婴以1万元的价格卖给王某乙、王某丙夫妇。

在庭审过程中,刘某东的辩护人辩称,这是送养行为,刘某东由于家庭困难,才迫于生活压力将孩子送人,其主观恶性及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相对轻微,刘某东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坦白认罪,且其无犯罪前科,请求对刘某东从轻处罚。

经查,刘某东先后三次将三名亲生子女卖给他人,且均是在孩子出生前提出出卖犯意,并向他人主动表示要出卖孩子,后又与买家联系,并且提出价格,收取巨额钱财,待孩子出生后即按照事先约定将孩子卖出。

上述事实足以证明刘某东将出卖子女作为获取非法利益的手段,应以拐卖儿童罪论处,陕西高院依法判处刘某东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二千元。余某婷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