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广州,一男子在一年半内,多次以接送11岁侄女放学为由,将侄女带到车上并对其实施侵犯。案发后男子想通过分期赔偿的方式获得谅解。被拒后男子被法院重判,事后家长告上法庭,索赔约26万元。最终,女孩的大姑一次性赔偿了侄女23万元。

事情经过:

2019年5月,11岁的张花因为生病,去了医院做检查。

当医生进行检查时,张花突然大哭了起来,医生以为是检查疼了,就立刻停下了手中的活,安慰张花说:"疼了就跟我说,我不会给你做检查的。"

但张花却说:"不是检查疼,是检查病了。"

医生闻言,立刻询问张花具体是什么检查病了。

张花这才说:"检查我的下面。"

医生一听,立刻意识到这可能是一起性侵案件,立刻报了警。

警方接到报警后,立刻对张花进行了询问,张花说:"我姑父对我做了不好的事,他给我看了黄色的东西,还对我做了不好的事。"

警方听完后,对张花进行了心理辅导,为她做好了思想工作。

张花说:"我姑父每次对我做这些事都会给我一些零花钱,我要是不同意,他就不会给我钱,我妈和他们吵架,我怕我妈伤心,就不敢说。"

张花的妈妈在听到张花说了这些话后,立刻打电话给张花的姑父,张花的姑父却说:"我只是给她看了一些黄色书籍,我什么都没做。"

张花的妈妈听完后,觉得姑父说的话有些不像真的,就立刻和警方进行了联系,让警方对姑父进行了带走调查。

经过调查,姑父最终承认了自己的罪行。

原来自2017年11月份以来,长达一年半的时间里,张花的姑父姑母带着女儿张花去了广州市从化的姥爷姥姥家做客。

张花的爸爸因为工作的原因没有跟着一起去,就让着姑夫妇帮他照顾好女儿。

姑父姑母答应了张花的爸爸,就带着女儿一起去了姥爷姥姥家做客。

但是当张花的爸爸来接张花回家时,姑父姑母却一再推脱,说是女儿还没玩够,要在姥爷姥姥家多陪陪几天。

张花的爸爸每次都被姑父姑母推脱,就只能像个逗逼一样在旁边陪着女儿玩了。

当张花的妈妈来接女儿回家时,也被姑父姑母推脱,说是女儿还没玩够,要在姥爷姥姥家多陪陪几天。

张花的妈妈每次都被姑父姑母样推脱,就只能在旁边陪着女儿一起玩了。

直到2019年5月份的时候,张花生病了,需要去医院检查,张花的爸爸妈妈才强行把女儿从姥爷姥姥家接了回家。

这才发现了女儿遭受了长达一年半的性侵。

刑事赔偿只支付了一部分

经过公安对姑父的调查,最终姑父承认了自己的罪行,以及对张花进行了性侵。

2020年6月,从化法院对姑父进行了刑事审判,最终认定姑父对张花进行了强奸,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6个月,并赔偿张花23万元。

张花的父母在听完判决后,非常愤怒,说:"我们女儿被他性侵了一年半,他只给我们女儿赔偿23万元,这明显就是把我们女儿的身价定在了23万元。"

从化法院的工作人员见状,立刻进行了劝解。

张花的父母这才冷静下来,说:"这23万元只是刑事赔偿,我们可以在民事诉讼中要求更多的赔偿金。"

但是张花的姑父却提出要求,说:"我现在没有那么多钱,可以分期付,每年给她2万五千。"

张花的爸爸妈妈在听完姑父的分期付款后,觉得这不大靠谱,就立刻联系了从化法院的工作人员,说:"我们不同意姑父提出的分期付款,我们要求他一次性支付完毕。"

但是从化法院的工作人员却觉得这不合理,就对张花的爸爸进行了解释,说:"现在姑父既没有这么多钱,也没有这么多财产,他不可能一次性支付完毕,你们不能这么要求他。"

张花的爸爸妈妈听完后,觉得从化法院的工作人员说的有道理,就答应了姑父的分期付款方案。

但是承办律师在得知这个消息后,觉得这样不合理,就对张花的爸爸进行了解释,说:"你们不能同意姑父的分期付款,这样对你们女儿不负责任,需要等刑事判决后,你们再提起民事诉讼,这样才能保证你女儿的利益最大化。"

张花的爸爸妈妈经过承办律师的专业解释后,这才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就对从化法院的工作人员说:"我们不同意姑父的分期付款,我们要求他一次性支付完毕。"

经过承办律师的专业和从化法院的工作人员的努力下,最终姑父的妻子同意了一次性支付完毕,并且承担了诉讼费用。

民事诉讼获得赔偿259197.3元

2019年5月,张花的爸爸妈妈得知自己的女儿遭受了长达一年半的性侵后,非常气愤,立刻带着女儿去了医院做了检查。

检查的结果显示,张花遭受了长达一年半的性侵,由于受到长时间的侵害,导致女儿的阴道炎又严重了。

张花的爸爸妈妈得知女儿遭受了这么大的伤害后,非常气愤,就决定对姑父进行刑事起诉,但是对于民事起诉,他们却不知道怎么做。

张花的爸爸妈妈决定到从化法律援助处咨询,看能不能得到帮助。

经过从化法律援助处的工作人员的分析,张花的爸爸妈妈意识到自己女儿受到侵害,可以在刑事判决后,进行民事起诉。

2019年7月份,张花的爸爸妈妈就委托了承办律师帮助他们对姑父进行了民事起诉。

经过承办律师的专业帮助,最终张花的爸爸妈妈获得了民事判决,姑父的妻子被判赔偿235197.3元,姑父被判赔偿2400元。

在民事判决中,姑父的妻子被判赔偿的原因是,因为姑父没有工作,没有收入,也没有财产,所以姑父把赔偿金要求姑父的妻子出资。

而姑父的妻子被判赔偿的金额是235197.3元,这是怎么计算出来的呢?

经过承办律师的介绍,这笔钱主要是由张花的爸爸妈妈支付的女儿治疗费用,以及女儿受到侵害的精神赔偿金。

在民事诉讼中,赔偿方面有更大的灵活性,可以更全面地保障受害者的利益,对于完善司法赔偿机制具有积极意义。

结语

家庭成员的支持和配合对受害者的康复和案件处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需要社会各方共同努力。

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加强对受害者的心理辅导和精神支持,全面关注受害者的身心健康。

但是现在涉及未成年人的性侵案件,需要更加严格的法律制裁和赔偿机制,以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和安全。

男子朱某与张女士是夫妻关系,11岁的小张是张女士的亲侄女,即张女士是小张的姑姑、朱某是姑父。

小张11周岁时,朱某利用帮忙接送其放学的机会,在车上对小张实施侵犯行为,事后还威胁小张不许说出去。小张才11周岁,根本不知道如何保护自己。

一次得手且没有被人发现后,朱某愈发胆大,并在之后一年半的时间内,多次用同样的手段侵犯小张。

小张的父母、即张女士的弟弟和弟媳得知后报警求助。紧接着,公安机关依法刑拘禽兽不如的朱某。

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后,朱某因想获得从轻处罚的机会,于是提出分期赔偿获得小张父母谅解的请求。但被小张的父母明确表示拒绝,且被法院重判。

事后小张父母又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朱某应当赔偿小张的医疗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精神心理治疗康复费等合计26万元。之后双方同意调解。

1、相信包括朱某妻子在内,怎么也不会想到朱某竟然长期对自己年仅11岁的亲侄女下手,真是无耻至极!这种人想必出来后,也是离婚且是众叛亲离的!

2、众叛亲离,仅仅是道德上的谴责,法律也不放过这种人,那么朱某最终是被怎么处理的呢?

首先,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能力较弱,因此,刑法对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特殊保护。即不论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是否反抗,即便是自愿的,只要行为人敢胆与其发生关系,一律以强奸罪论处。

刑法第236条明确规定,构成强奸罪的,处3-10年有期徒刑,被害人是未成年人的,从重处罚。

其次,本案朱某不仅仅是一次侵犯小张,而是一年内多次,且最后一次实施侵犯时小张也还未满14周岁,因此,朱某之后每侵犯一次小张都应当从重。

《量刑指导意见》规定,强奸同一被害人既遂一次的在4-6年考虑基准量刑;对同一被害人实施多次强奸行为的,每增加一次将增加9-15个月基准量刑。

也就是说,如果朱某是侵犯小张一次,即便从重处罚,朱某的刑罚大约也是6年左右。但多次就要根据其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犯的次数,酌情从重处罚。

最后,通过经济赔偿并获得家属谅解的,根据上述《量刑指导意见》规定,可酌情减少40%以下基准量刑。赔偿后即便不谅解,也可以减少20%以下。

这就是朱某在宣判前想要赔偿并获得谅解的真正目的,但被小张的父母明确拒绝,故不可据此从轻。

最终,法院以强奸罪重判朱某有期徒刑8年6个月。

3、虽然家长拒绝赔偿并谅解,但家长仍然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并要求朱某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1179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第1183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据此,小张向法院提交了小张的精神心理治疗情况、康复费用、护理人员人数及护理期限、相关诊断证明等证据,主张朱某应赔偿医疗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精神心理治疗康复费共计26万元。

法院在判决前,朱某与小张父母接受调解。调解完成后,朱某妻子即小张姑姑代为赔偿小张23万元。

最后,虽然没人能够想到朱某竟然会对亲侄女下手,但是,如果家长平时教育好自己的孩子,要有自我保护意识,并在被侵犯后第一时间告诉家长,或许就能避免伤害扩大,这一点大家应当要引以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