闺蜜暂住家里,男生错把闺蜜当成妻子发生性关系

如果两个人认识错误,不应该发生性关系的,却自愿发生了性关系,发生完性关系之后,男生才发现认错人了。那么,这算是强奸吗?例如闺蜜暂时住在家里,男生回家的时候黑灯瞎火与闺蜜发生了性关系,而闺蜜装睡,那么,发生完性关系之后,男生才发现搞错了,这算是强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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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案例改编:

男子刘某在出差时,妻子请女性朋友小王来陪她。事发当天,妻子和最好的朋友正准备休息一下,妻子的单位突然打来电话,说发生紧急情况,要求妻子返回单位进行处理。因此,妻子要求最好的朋友先上床睡觉,然后回到工作单位亲自处理。

在晚上12点左右,刘某出差回来了,洗了个简单的澡后,就立马去找妻子了,两人就这样发生了性关系。事发时小王什么也没说。两人发生性关系后,男子才意识到自己做错了。

事发后,男孩的妻子回到家,在地面上发现了TT,于是她向他们两个提出了质疑,事情被揭露了,两人承认了错误。

之后,女友小王向朋友有哭诉,说她当时在睡觉,当自己醒来时,发现男子正和自己发生这种关系。当时十分害怕,不敢说什么。小王说自己是被逼的。刘某承认自己的错误,但是不承认这是强奸,因为事发时,小王并没有出声制止,还很配合!

那么,闺蜜暂住家里,男生错把闺蜜当成妻子发生性关系,是强奸吗?

律师分析:

如果女孩醒来并发现男孩正在与她发生性关系,但她继续和男孩发生关系,即便事后反悔,也不是强奸。

如果男孩发现自己认错了人,还继续发生性行为,只要女孩没有意见,就不会涉及到强奸问题。

如果女孩不同意,男孩强行发生关系,才属于强奸。

所以,在本案中,女生在发生性关系过程中,始终没有反抗,男生也没有采取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行发生性关系,则不应该认定男生构成强奸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