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5日,青海海北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侵害未成年人的案件,6名上诉人和原被告被判处4年10个月至11年8个月有期徒刑。经审理,法院发现,2022年7月至8月期间,李某某等6人单独或共同奸淫不满14岁的幼女。这起案件如同一颗重磅炸弹,在社会上引起了轩然大波。它不仅让受害者的家人沉浸在无尽的悲痛之中,更让我们这些有女儿的母亲们心如刀割。每当想起那个正值花样年华的幼女,遭受了如此残忍的伤害,我们不禁感到心痛如绞。
法院认为,李和其他6人为了泄露自己的私欲,单独或共同强奸14岁以下的儿童构成强奸罪,同时、同一地点强奸受害人,属于两人以上的轮奸,犯罪动机低下,情节严重,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法院根据上诉人和原被告的犯罪事实、年龄、投降、赔偿、认罪和处罚,依法对6名罪犯判处有期徒刑4年10个月到11年8个月不等的刑罚。

海北中院认为,李某某等6人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属于二人以上轮奸,犯罪动机卑劣,情节严重,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最终判处6名嫌疑人4年左右至11年不等刑期然而,这个判决结果并没有得到网友们的认可。
网友们认为,对于这些恶魔般的行径,应该给予更严厉的惩罚。比如说,很多网友纷纷表示:强奸幼女,又是轮奸,犯罪性质恶劣,道德败坏应处重罪。判无期徒刑或死刑。
还有很多网友提出疑问,为什么不判死刑?别说6人强奸的是未成年人,就是成年女性,也不该如此之轻。且6人强奸,性质更加恶劣,死刑也不为过!
同时,也有网友提出,对类似案件应该深入反思,犯罪的该判刑,值得反思当下有的女孩不自尊、自重、自爱,一是害他人,最后自己也受害,到底是谁的错,社会、家庭、学校,更可恨的是交友网络平台都有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