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真实案例,男方为了生计经常两班倒,回到家的时妻子已经睡了,两个人经常也是说不上几句话,妻子因为老公经常不在家也感到了孤独寂寞,这也要她萌生了别的想法,一次同学聚会让女方给丈夫送了一顶有颜色的帽子。纸始终是包不住火,多次幽会后,妻子和同学的奸情很快就传到了丈夫的耳朵里,一次暗中跟踪自己的妻子尾随进入了某酒店,捉奸在床,无法控制情绪的丈夫抽了妻子,并将妻子一脚踹倒了在地上,与男子发生缠斗,没想到妻子后脑勺碰到了地面随即陷入了昏迷,丈夫发现后赶紧把妻子送到了医院进行抢救,但是遗憾的是经抢救无效死亡!

丈夫构成犯罪吗?是否属于过失致人死亡这很重要。通过相关现场证据的反馈,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丈夫是由于情感纠纷导致情绪失控才对妻子大打出手,但是他主观上并不想致妻子于死地,事后采取了积极的救治措施,而且由于过失造成了妻子的死亡,所以这个行为是构成了过失致人死亡罪再加上丈夫是自首而且是有认罪认罚还得到了女方家属的谅解,最终法院是判决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这样的判决是结合了各方面原因做出的。

还有一点需要弄清楚疏忽大意的过失致人死亡与意外事件的界限,两者的共同点在于:

  • 客观上行为人的行为都引起了他人死亡的结果:
  • 主观上行为人郡没有预见这种结果的发生。

  区分这两者的关键在于要查明行为人在当时的情况下,对死亡结果的发生,是否应当预见,如果应当预见,但是由于疏忽大意的过失而没有预见,则属于过失致人死亡。如果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而引起死亡的,就是刑法上的意外事件,行为人对此不应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