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男子与15岁女孩发生性关系,还要求发裸照!获刑四年半
在 2021 年,被告李某通过网络聊天软件结识了被害人张某(女,15 岁),二人互加微信好友。同年 10 月,张某自愿与李某发生性关系,过程还被李某拍摄成了视频。

2022 年 11 月底,李某多次请求与张某发生性关系,但均遭拒绝。12 月中旬,李某以公开视频相要挟,迫使张某再次与之发生性关系;12 月 30 日,李某故技重施,以同样方式威胁张某发生性关系无果后,要求张某发送裸照。
随后,张某按李某要求,通过微信给他发送了 8 张自己的裸照。办案人员在审查证据时发现,李某先是以公开视频要挟张某发生性关系,后又拍摄裸照供其观看,虽然这两个行为的对象都是同一人,但后者并非强奸行为的自然延伸,而是另起歹意,应当对这两个行为分别进行评判。
2023 年 4 月 12 日,某县人民检察院以强奸罪、强制猥亵罪对李某提起公诉;6 月 30 日,某县人民法院对李某两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案件发生后,被害人的父母不仅没有相互安慰,反而相互指责、抱怨,并且将精力都放在了避免他人议论上,完全忽视了被害人的心理状况。为了督促监护人更好地履行监护责任,办案人员及时将家庭教育指导融入案件办理过程,多次与被害人父母沟通,帮助孩子摆脱阴影,将伤害降到最低。之后,他们又多次前往 5 所学校,开展了以"防范隔空猥亵,警惕网络黑手"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
眉山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周姊沫指出,在本案中,犯罪分子先在网络上对被害人进行"隔空猥亵",诱导未成年人线下见面后实施身体接触式性侵害,司法机关以强奸罪、强制猥亵罪对其数罪并罚,体现了司法机关严厉打击此类犯罪的坚定决心。同时,司法机关也着重关注被害人心理健康的修复工作,督促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与被害人父母一同帮助孩子走出心理阴影。此外,司法机关通过以案释法,在校园内开展预防"隔空猥亵"的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学生正确使用网络,防止遭遇"隔空猥亵",提高未成年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