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门头沟检察院披露了一起令人痛心的案件:一名11岁女孩本想在网络上寻觅"学习搭子",没料到却深陷"隔空猥亵"的黑暗陷阱。最终,涉事被告人因犯猥亵儿童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2024年3月,门头沟区一所小学的11岁学生小陈,在网络社交平台APP上搜索"免费学习监督"时,被账号名为"吃池池"用户发布的无偿监督学习内容吸引,随后点击关注了对方。在该平台上,"吃池池"询问了小陈的姓名、年龄和性别,并要求小陈必须无条件服从命令。双方互加微信好友后,"吃池池"依旧以"监督学习必须听话"为借口,多次强迫小陈称其为"主人",还要求小陈拍摄裸照和视频发送给他。

就这样持续了多日,直到小陈的母亲偶然间在女儿手机上发现了裸照和不堪入目的聊天记录。小陈家长当即拨打对方电话,却遭到拒接。敏锐的家长意识到,这极有可能是侵犯孩子权益的恶劣行为,果断选择报警。

经调查,账号"吃池池"的使用者是某大学大三学生周某。他在学校宿舍里,通过浏览手机网站,借助APP平台,以监督学习等幌子结识了多名未成年人。为满足自己扭曲的心理欲望,周某以"主人"的姿态、命令式的口吻,打着"惩罚学习"的旗号,指使小陈脱光衣服,通过微信拍摄并发送裸照和视频。在周某的步步诱导下,小陈逐渐陷入了这个可怕的陷阱。

检察官在仔细审核电子证据时发现,小陈并非唯一的受害者。周某还曾以涨粉为诱饵,在网络社交平台添加另一名未满14周岁女孩的微信,要求其发送裸照和视频。此外,周某的好友列表中还有多名女性未成年人,好在她们察觉到周某行为异常后,及时中断了联系,才避免了更严重的侵害。

门头沟区检察院检察官表示:"本案属于隔空猥亵,大量证据存储在网络平台,若不及时调取,很容易灭失,一旦被删除,恢复难度极大,这对被害人权益保护极为不利。"因此,检察院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迅速提取并固定被害人手机聊天记录等关键证据,通过软件后台锁定涉案嫌疑人。门头沟分局民警迅速行动,在周某所在学校将其成功抓获,周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2024年11月27日,门头沟区检察院以周某涉嫌猥亵儿童罪向门头沟区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采纳了检方认定的犯罪事实、罪名和量刑建议,依法判处周某有期徒刑五年。周某未提出上诉,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办理此案的检察官王文莹指出:"每一起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背后,都存在深层次的家庭和社会因素。在此案中,被害人缺乏系统的防性侵教育和网络安全教育,致使防范意识和能力薄弱。"安全自护教育的缺失,无疑是小陈坠入"裸聊"陷阱的重要原因之一。

检察官特别提醒,家长务必重视培养未成年人的网络安全防范能力,教导孩子如何辨别和处理网络不良信息。一旦遭遇不法侵害,要让孩子学会保留聊天记录、图片、视频等关键证据,并及时寻求帮助,守护好孩子的网络安全与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