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可以说是自古以来人类最严厉的刑罚,社会发展到如今已有不少国家废除了死刑,而在我国,虽然死刑没有被废除,但也有着限制条件。例如我国《刑法》第49条规定:
"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2003年,最高法就依据这一条,对被称为"好色贪官"的女贪官蒋艳萍由死刑改判死缓。不过让人惊讶的是,早在1999年8月,蒋艳萍就被逮捕关押在看守所,她是怎么能怀孕的呢?
蒋艳萍出生于1958年,是湖南茶陵县人,从小就出落地水灵漂亮,极具湘妹子的风采。而在学校里她也因此受尽优待,虽然成绩不好,但老师对她却态度和蔼,男同学们也众星捧月一般处处讨好她。
在这种环境中,蒋艳萍的心思自然放不到学习上,再加上母亲下岗,家庭条件变得困难,在初二那年,蒋艳萍就辍学回家务农了。
但心高气傲的蒋艳萍不甘心过这种生活,恰逢当时知青下乡,她便报名参加,想换个地方看看有没有机会。
被分到一个公社后,年轻貌美的蒋艳萍再次成为男性们的中心,追求她的不止有年轻的男生,还有大她十几岁的公社领导。
为了讨好蒋艳萍,那名公社领导对她十分关照,不仅将最轻松的工作给她,还对她百般关系,经常送些吃的。渐渐地,蒋艳萍沉迷于这种"特殊",开始了与公社领导的秘密交往,而此后她甚至连劳动都不需要参加。
没多久,湘潭县一家工厂招工的消息传来,蒋艳萍意识到这是一个改变命运的机会,于是软磨硬泡,让公社领导出面将她推荐到工厂上班,拥有了一份稳定的工作。
这次"成功"让蒋艳萍感受到了自己外貌和身体的"能量",到了工厂后,她也并不满足,很快又和工厂的几个主任打得火热,在单位依然享受着"优待"。
蒋艳萍在工厂工作一年后,又等到了一个改变命运的机会:一位上级大领导要来工厂视察。蒋艳萍找到机会参加了这次接待领导的任务,这一天她打扮得花枝招展,尽显青春魅力,果然让那位领导为之心动,给她留下了联系方式。
随后,在蒋艳萍的主动出击下,两人很快发展成了非同一般的关系,她也从工厂调至碧波商场当了一名保管员,成为正式了国企工作人员。
这份工作轻松稳定,收入也高于工厂,可以说至此蒋艳萍已经完全跨越了原生家庭的阶级,成为许多人羡慕的对象,但这却已经无法满足她膨胀的欲望。
"美人计"被蒋艳萍用的越来越熟练,对于她来说,对男人已经完全没有感情可言,要考虑的只是有没有利用价值或者配不配被她看上。她的心态在被捕后自己也吐露出来:"我只玩有档次的男人。"
加入建工集团后,蒋艳萍先后结识引诱了多个男性领导,先是在工龄仅有2年之时,就被任命为碧波商场经理,远远超出常理。后来又被调到湖南省六建公司担任其下属劳服公司经理一职,成为国企副处级领导,就此走上官场,也拉开了她贪污受贿的大门,用美色官至副厅级。
掌握一定权力后,蒋艳萍开始"关照"家人,她将弟弟、妹妹等亲戚都安排进了劳服公司当主管,成为她的代理人,为她受贿提供了便利,仅通过妹妹经手的贿赂就达到上百万元。
不仅如此,后来蒋艳萍还色诱了省邮电管理局局长、省计委副主任等高官,通过他们拿到了不少工程的代理,更借机收受贿赂数百万元。
而在此期间,她自己也一路高升成为省建工集团副总经理,副厅级干部。距后来统计,她为了升官发财一共色诱了40余名领导,让人咂舌。
但她的所作所为犯了众怒,经群众举报,蒋艳萍连同他的弟弟、妹妹终于在1999年被捕,关押在汉寿县看守所等待审判。
在被一审判决死刑后,蒋艳萍极为恐惧,为了逃避她四处打听办法,终于得知孕妇可以免于死刑处罚,于是开始在这方面动起了心思。
有所预谋后,她便盯上了看守所副所长万江,费尽心思在万江面前展示自己身体的魅力,应该说蒋艳萍不愧是靠美貌发家之人,已经四十多岁的她竟然真的成功让万江神会颠倒,与她发生了关系,导致她怀孕,这才有了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将她的死刑改判为死缓的决定。
从一个农家女子一步步走上副厅级领导岗位可以说是一段传奇,但蒋艳萍的手段太为不堪,所作所为也严重触犯了法律,最后即使逃过了死刑,也面临着一辈子的牢狱生活,终究是咎由自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