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平潭,一女子定了一间民宿酒店,就在她洗完澡,什么都没有穿,在擦身体的时候,一名女员工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直接打开门,把女子看光,女子吓坏了,大声呵斥对方将门关上,事后女子不干了,女子称自己本身就患有重度抑郁,这次出来就是为了散心,如今遇上这事,自己心里无法接受,于是报警,要求酒店赔偿10倍房费,谁知竟遭到酒店的拒绝,酒店是这么解释的!

胡女士长期被重度抑郁症折磨,这次出门旅行本就是为了换个环境透口气。她特意挑了家评分不错的民宿,想着能安静地待几天。那天晚上她刚洗完澡,全身赤裸地站在浴室门口擦头发,房门突然被推开,一名女员工探头进来,四目相对的那一瞬间,胡女士尖叫着让对方关门,手忙脚乱地抓过浴巾裹住自己,浑身发抖。这种毫无防备的暴露感,像一把刀刺进她本就脆弱的神经,她蹲在地上哭了很久才缓过劲来。

胡女士当晚就报了警,警方到场后核实了情况,民宿方面也承认员工确实没有敲门就直接进了房间。胡女士提出,自己订房时花了将近一千块,现在遭遇这种事,精神上受了巨大刺激,要求酒店按房费的十倍赔偿,也就是将近一万块。她不是贪钱,而是想让酒店知道,这种侵犯客人隐私的行为有多严重。可酒店方面一口回绝,说员工是看到房间灯亮着,以为客人在里面,一时疏忽才忘了敲门,顶多道歉赔个几百块,胡女士的要求纯属敲诈。

双方僵持不下,胡女士的丈夫也从外地赶了过来,看到妻子整夜失眠、情绪崩溃的样子,他气得直发抖。他说妻子本来病情就不稳定,这次旅行是医生建议的放松治疗,现在倒好,钱花了,罪受了,心理阴影反而加重了。他们找过消协,也咨询了律师,律师告诉他们,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除法律另有规定或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人不得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酒店员工的行为已经构成侵权。

其实民宿方面的说法也让人火大,他们强调那名员工是女性,觉得"女人看女人没什么大不了",还暗示胡女士太敏感、小题大做。这种态度简直是把受害者的痛苦当儿戏,隐私权是基本人权,跟性别有什么关系?难道因为都是女的,就能随意闯进别人房间看光人家?这种逻辑放在哪儿都站不住脚。截至现在,双方还在协商,胡女士说如果酒店再不拿出诚意,她坚决走法律途径,绝不妥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