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温某(化名)在深圳做黄金生意,2015年时找朋友借了3600克黄金,约定以当日金价225元每克计算,支付利息并到期归还等量千足金饰品。没想到这几年金价暴涨,温某还有1500克黄金没还,他认为这些年自己已经支付足额利息,还黄金太亏只愿按当时协议价支付60万。

朋友不同意,认为当时借的是黄金,还的也应该是黄金,二人争执不下。经法院调解,温某愿意以每克黄金544元的标准折价(参考当日国际金价),1500克黄金抹掉尾款共计折价80万元,当场一次性全部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