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对于社保制度变化有很多,值得更多关注的是,2025年1月1日起延迟退休暂行办法正式实施了,这关乎了我们所有即将退休和尚未退休的人员,在整个暂行办法中,有两个方面发生了重大改变,一个是退休年龄的变化,一个就是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年限的变化。

首先是退休年龄变化,由原来60周岁、55周岁、50周岁退休,逐渐变化为63周岁、58周岁和55周岁退休,值得庆幸的是,退休年龄虽然发生变化,但还是有灵活的选择空间,也就是指新办法中提到的自愿、弹性原则,在满足最低缴费年限后,可在达到原法定年龄后申请弹性退休,可申请提前退休,也可申请延后退休,申请提前退休只需要提前三个月书面告知单位即可,而申请延后退休需要先与单位协商一致后,再提交申请,且申请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年,比如新退休年龄是63周岁退休,那么可以在达到最低缴费年限标准后,在60周岁的时候申请提前3年退休,或者可申请延后3年在66周岁退休。

那么退休年龄有选择空间,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年限的变化又是如何操作的呢?是否也有操作空间?对哪些类型的人影响最大呢?

本着小步调,渐进式执行的方式,延迟退休新规对于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要求也是渐进式变化的,2025年-2029年还是保持15年的标准不变,从2030年开始最低年限才开始变化,并且不是一刀切形式,而是按照每年增长六个月的节奏进行,也就是说2030年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要求就是15年零6个月了,2031年是16年,以此类推,到2039年最低缴费年限的标准更新为20年。

这里最低缴费年限的要求是不可以灵活选择的,办理退休时,是需要达到退休年龄对应要求的最低缴费年限才能正常办理的,那么这样的话,小编认为对3类人影响较大:

1、对灵活就业身份参保的人员影响较大,灵活就业身份的人员可以选择缴纳职工保险也可缴纳城乡居民保险,尤其是对之前一直缴纳职工社保的人员影响会更大,因为职工保险缴费标准相对较高,养老保险需要同时承担个人部分和统筹部分,按月缴费,按照一般城市标准,每年累计缴费也能达到1万多,如果最低缴费年限增加,就意味着又需要多交几年钱,对于工作不稳定或收入不稳定的人来说还是压力很大的;

2、对累计社保缴费年限少的人员影响较大,累计缴费年限少的人员,最直接的就是影响了自己的退休办理,比如75年出生的,如果之前一直保持缴费,那么即使延迟退休,但只要2025年养老保险累计缴费达到15年了那么还是可以申请退休退休的,但如果没有达到15年的缴费标准,就是只能延迟退休了,虽然退休新规中有提到对于不满最低缴费年限的,可以一次性补缴或延长退休,但小编了解当地的人社局目前还没有明确的,可一次性补缴的政策出台,或者说即使有一次性补缴的政策,估计也会有相关的申请条件限制,所以大家还是尽量保持不断缴才能更加顺利的办理退休;

3、对部分80后和90后以后的人影响较大,因为现在退休新规是按照小步调渐进式的方式执行,对于1965年、75年和部分80后来说,只要过往养老保险没有断缴,按照参保缴费了,那么申请提前退休都是可以的,还能按照提前退休年龄对应的缴费年限办理,但对于部分80后和90后的人员来说,本身退休年龄相对较晚,那么对应的最低缴费年限肯定是延长了,这样的话更需要大家注意参保的连续性了,避免后续退休制度又产生新变化,影响退休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