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有个教培机构员工叫刘女士,2018年入职后干了四年多。2022年8月某个周五晚上,领导突然让她周六继续对接客户。刘女士觉得已经安排好工作,周末本该休息,便在朋友圈发消息说"周末不接电话"。第二天公司直接通知她不用来了,理由是违反规章制度损害了企业形象。最后法院判公司赔偿4万9,双方都没再上诉。
事情是这样来的。那天领导打电话让刘女士加班,她当时情绪激动在朋友圈写了句"如果安排周末培训不用给我打电话,我休息"。领导看到后觉得这行为影响团队氛围,还可能让客户流失,就当场让她离职了。公司后来发了书面通知,列出三条解雇理由:破坏制度、损害形象、造成负面影响。

刘女士不认可这些说法。她认为周末本来就该休息,拒绝加班是劳动者基本权利。朋友圈内容没骂公司,也没泄露商业秘密,最多算个人声明。而且她已经在岗四年多,之前表现一直正常,公司这点解雇理由站不住脚。她申请劳动仲裁没谈妥,干脆告上法院要赔偿金。
法院审理重点看了两点。首先是公司处罚依据的那套规章制度,是在她和领导起争执后才制定的,明显属于"马后炮"。法律明确规定规章制度得经过民主讨论并公示,公司拿不出相关流程证明。其次是刘女士的行为到底有没有严重到必须开除。虽然朋友圈语气不好,但内容只涉及自己休息安排,并没拉黑客户或公开批评公司,危害性根本达不到解雇标准。
判决结果很明确。法院认定公司违法解除合同,必须支付赔偿金。具体数额按刘女士工作年限和工资水平算出来刚好4万9。这钱包括经济补偿和额外赔偿,属于法律规定的双倍补偿范围。现在这笔钱已经执行到位,刘女士可以拿回属于自己的钱。
这事给职场人提了个醒。公司想开除员工不能随便找个理由,规章制度得合法合规。员工要是遇到强制加班,拒绝时别情绪过激,但确实有权维护自己权益。遇到纠纷先看合同和公司制度,再走正规法律途径,拖到最后对谁都没好处。
企业以后制定规矩得提前跟员工讲清楚,不能出了事再补文件。处理员工问题也得有理有据,光说影响形象不够,得拿出具体损失证据。现在年轻人找工作越来越看重劳动权益,搞不好这类纠纷会增加企业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