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湖北黄石王先生反映,2024年9月,他父亲在精神病院治疗时被病友把眼球抠出眼眶。王先生称,午休时他父亲被捆绑双手,旁边一个病友绑了一只手,该病人翻过去把他父亲右眼球抠出眼眶。

当时护工虽到场,却只是简单阻止后就离开,任由惨剧继续,难以想象老人承受了多大痛苦。事后,精神病医院将老人送往武汉的医院救治,并承担大部分医疗费用。

即便历经三次手术,老人右眼近乎失明,左眼视力也模糊不清,后半生只能在黑暗与模糊中度过。老人儿子正通过司法途径争取后续赔偿。

但因老人患有老年性痴呆,相关司法鉴定存在不小困难。医院方面称,整个科室已受到相应处分,被扣几万元。

据了解,因事件当事人均为精神病患者,他们既不承担刑事责任,也没有民事能力。入院治疗时双方家属与院方签署合同将监护管理权转移给医院,故此,对于赔偿事宜,后续司法诉讼王先生将起诉黄石市精神病医院和侵权患者。

但是,诉讼中需要司法鉴定,由于王先生的老父亲精神及辨别能力存在问题,无法配合司法鉴定机构进行视觉功能检查,伤情认定存在困难。

黄石市卫健委和民政局已介入调查,确认医院的管理和监护责任。由于双方患者均为精神病人,且法定民事能力受限,事件的处理和责任认定面临一定的法律挑战,特别是在伤情鉴定方面,老人因精神和辨别能力问题无法进行有效的检查。

这起事件反映了精神卫生领域在管理和护理上的一些潜在问题,也引发了对精神病患者权益保障及医院责任的进一步思考

在精神卫生机构中,如何有效防范此类事件的发生,以及如何在保护患者权益的同时,确保医院的监管能力,是亟待解决的问题。相关部门的调查和后续结果将对类似事件的处理提供重要的借鉴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