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观察者网 林琛力】据韩联社报道,当地时间5月1日,韩国大法院(最高法院)做出宣判,撤销了对涉嫌违反《公职选举法》的共同民主党总统候选人李在明的二审无罪判决,以有罪意向发回二审法院重审。

报道指出,李在明需在首尔高等法院再次接受审判,由于首尔高等法院受韩国大法院判决的约束,作出有罪宣判的可能性较大,预计二审法院将进行额外的量刑听证,以重新确定刑罚。

当地时间4月30日,李在明共同民主党总统选举委员会成立仪式上发表演讲。 韩联社

韩国大法院表示:"李在明的相关言论,符合《公职选举法》第250条第1款规定的虚假事实公布行为。"大法院指出:"二审判决误解了《公职选举法》的法律原则,影响了判决结果,存在误判。"

李在明在京畿道知事任内的2021年10月20日,在接受韩国会国土交通委员会对京畿道政府的国政监查时,涉嫌公布涉及被怀疑违规变更用途的韩国食品研究院城南市柏岘洞地皮的虚假信息。

李在明还涉嫌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谎称城南市长任内不认识牵涉城南市大庄洞地产开发弊案的已故下属--城南城市开发公社第一开发处长金某。李在明因此于2022年9年被检方起诉。

去年11月15日,李在明涉嫌违反《公职选举法》一案一审宣判,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庭第34庭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今年3月26日,韩国首尔高等法院作出二审宣判,认为李在明的言论仅属于"认知"或"意见表达",推翻一审判决,判定李在明无罪。

韩《中央日报》当时指出,二审无罪判决消除了李在明竞选总统的障碍,对李在明来说是"起死回生",暂时摆脱了丧失议员职务及剥夺下届总统选举参选资格的风险。

此次韩国大法院撤销二审无罪判决,将使李在明参加总统大选之路再添波折。韩国《公职选举法》规定,如果总统候选人被判罚款10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5130元)以上或有期徒刑,将自动丧失议员资格,并在10年内丧失被选举权;李在明参加大选的正当性将受到质疑。

当地时间4月27日,韩国共同民主党公布党内总统候选人初选结果,李在明以89.77%的得票率位居第一,当选党内总统候选人。该得票率是自1987年至今,民主党系政党总统候选人选举的最高纪录。

韩国四家民调机构5月1日联合发布的一份大选热门人选支持率民调结果显示,李在明以42%的支持率居首,较上周上升1个百分点。韩国现任国务总理韩悳洙为13%,国民力量党内初选候选人韩东勋和金文洙分别为9%和6%,改革新党候选人李俊锡为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