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发送性骚扰微信而被开除的曹某,随后向公司索要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但他的请求被劳动仲裁机构和法院驳回。该事件引发了对职场性骚扰和劳动关系的广泛关注。
根据案件的背景,曹某于2020年3月30日入职一家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并被派遣至一家物业公司,在某文创广场从事物业服务工作。然而,在2021年7月27日,曹某通过微信向文创广场的一名租户员工冯某发送了包含性骚扰性质的消息,内容包括"我肯定会特别特别尊重和关心呵护你的呀"和"现在很多像你这么优秀漂亮的女孩都有几个情人"等。这些信息引发了严重的投诉。
次日,冯某所在的租户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交了投诉函,要求对曹某进行劝退或开除处理。公司经过调查后,决定解除与曹某的劳动合同。曹某对此不满,认为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违法,因此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赔偿。
然而,经过仲裁和法院审理,曹某的请求被驳回。仲裁机构和法院认为,曹某的行为构成了性骚扰,违反了职业道德和公司规章制度,公司的解除劳动合同决定是合法的。
这一案件不仅涉及个人的职业道德与法律责任,也反映了社会对性骚扰问题的重视。它提醒职场人士,维护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相互尊重是每个人的责任,同时也强调了企业在处理员工不当行为时应遵循的法律程序和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