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你养老送终" ,保姆石某答应为照顾的老人养老送终,老人因此同意把名下房产遗赠给石某。近日,石某和老人的子女对簿公堂,要求继承房产。北京市二中院审理认为,石某并未尽到扶养义务,因此遗赠协议无效,房产应由老人子女法定继承。

老人李某2008年与妻子离婚,夫妻育有子女三人,李某名下有一套房产。因患尿毒症等疾病,李某需定期去医院透析,2019年底,他雇用了石某作为保姆。2021年初,石某要回老家,李某决定随同前往,石某于是将老人接到老家居住,并承诺为其养老送终。

2021年6月,李某给石某出具了一份《遗赠扶养协议》,约定李某自愿将名下房屋赠与扶养人石某,石某则承诺继续悉心照顾李某,承担直至老人去世之前的衣、食、住、行、医疗等全部费用,保障其安度晚年,并负责其去世后的安葬事宜。2021年12月,李某病逝,石某办理了丧葬事宜。

此后,石某起诉老人子女三人,要求按照《遗赠扶养协议》继承房屋,子女方提出协议无效,房屋应当法定继承。

法院审理发现,石某提供的证明其对李某尽到赡养义务的证据材料并不连贯。法院调取的银行流水显示,李某的医疗费用及多次就医、购买生活用品等均通过李某本人银行卡支付,这与协议约定的"石某承担全部费用"明显不符,证明石某在经济上未履行对老人的扶养义务。

而且,从对李某的生活照料来看,尽管李某去世前由石某单独照顾,但石某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按时带李某就医并履行妥善照料义务。结合李某的聊天记录及多次报警情况,可以认定石某在日常照顾方面也未尽到《遗赠扶养协议》中的义务。

据此,虽然石某提交的协议符合遗赠扶养协议内容要求,形式要件完备,但石某实际上未切实履行《遗赠扶养协议》中约定的扶养义务,因此不能依据该协议继承房屋。

最终,法院判决李某名下房屋由其子女法定继承。

法官说法

扶养人严重违反协议约定

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法官指出,遗赠扶养协议作为一种双务民事法律行为,遗赠人及扶养义务人均应当遵守诚信原则,全面履行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的义务。扶养是遗赠的前提条件,如扶养人为尽快获得遗产而未能全面履行扶养义务的,则会被认定未完成约定义务而不能获得遗产。并且,如扶养人严重违反协议约定,甚至可能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比如存在放任老人病死、制造危险情况发生,非法拘禁、胁迫老人等情形。

法官提出,扶养义务人要发扬中华民族孝亲敬老的传统美德,自觉完全履行扶养老年人的责任,尊敬老人、关爱老人,让老年人安享一个幸福美满的晚年。同时,履行扶养义务时,扶养人应注意保存履行义务的相关证据,以便在发生争议时能够有效证明自己已按约定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