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银川市公安局金凤区分局连续查处多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其中3人因寻衅滋事被行政拘留5日,另有2人因违规燃放被处以罚款,
8月12日凌晨4时35分,金凤区鸿曦悦海湾南侧湖边响起剧烈的爆竹声。刺耳的噪声划破深夜的宁静,不少居民被惊醒,当即报警。贺兰山中路派出所民警火速赶到现场,燃放人员已经先行离开。
民警连夜研判追查,次日将违法行为人魏某、巫某、魏某某传唤到案。

查处现场。
经查,该3人为寻求刺激、宣泄情绪,刻意选择凌晨休息时段,在城区禁燃区内燃放烟花爆竹,扰民取乐。警方认定,其主观恶意明显、扰民后果突出,构成寻衅滋事违法行为,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
除此之外,警方还查获两起夜间违规燃放行为。8月2日21时55分许,张某在禁燃区域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民警现场制止,罚款200元。8月16日21时50分,吴某在金凤区一餐厅对面的马路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同样被处以200元罚款。
银川警方提醒广大市民,依据银川市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控的通告要求,明确规定了禁止燃放区域、指定燃放点及处罚措施。同时,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在禁放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可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可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重大后果的甚至可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