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岁本应是安享晚年的年纪,可海南乐东这位王某某老人却干出收容妇女卖淫的事儿。2024年1月,失足妇女陈某某、韦某某在他提供的房屋里卖淫,每次收嫖客70 - 80元,给老人10元场地费。
法院考虑到老人年事已高且身患疾病行动不便,把庭审现场搬到他家门口,还开展"巡回审判 + 普法宣传"。庭审时老人对指控无异议,认罪认罚,称会吸取教训。这事儿真是让人震惊,不管啥年纪,违法的事儿可干不得啊。
8月20日媒体报道,85岁的王某某因身患疾病、行动不便,仍提供房屋容留陈某某、韦某某两名失足妇女卖淫,每次嫖资70-80元,王某某从中抽取10元场地费。
据介绍,鉴于王某某的特殊情况,法官将庭审设在其家门口,同步开展"巡回审判+普法宣传"。庭审中,王某某自愿认罪认罚,并承诺绝不再犯。
在评论区中,不少网友留言:为什么不查KTV?全国连锁的白金汉爵大酒店,就是一个,一条龙的场所。
也有不少网友分析:85岁又有残疾,应该有收入,居然容留卖淫,真是个可怜又可恨的老人!每月有5000元退休金,他就不干这活了!
还有不少网友调侃:你告诉他抓他进监狱,他可就乐坏了!法不容情,无论什么情况都不是违法的理由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讲,到底该怎么看呢?
第一,老年人不是违法犯罪的挡箭牌!为什么王某某的行为构成犯罪?
首先,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7条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同时,根据《刑法》第359条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也就是说,法律明确规定,容留、介绍他人卖淫,不论是否以营利为目的,都属于犯罪行为。容留他人卖淫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不论是否以营利为目的。
本事件中,从构成要件的角度来讲, 王某某提供了房屋,并从中抽取10元场地费,虽然金额不大,但已经涉及非法获利。
因此,告诉大家一个很明确的结论:85岁的王某某因容留卖淫被认定为犯罪,虽然她年事已高且身患疾病,但法律并不会因此免除她的责任。
第二,法院会如何考虑王某某的特殊情况?法院在量刑时可能会考虑她的特殊情况,给予从轻处罚。
首先,根据《刑法》第67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同时,根据《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此,从现行规定来看,认罪认罚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此外,法官将庭审设在她家门口,体现了对老年人的体恤。
所以说,本案中,虽然王某某的行为构成犯罪,但法院在量刑时会综合考虑她的年龄、健康状况以及认罪态度。因此,王某某可能会被判处缓刑或罚金,而不是实刑。
第三,评论区中不少网友吐槽,社会应如何关注老年人的生活保障问题?
首先,根据我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3条规定,国家保障老年人依法享有的权益。
老年人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有享受社会服务和社会优待的权利,有参与社会发展和共享发展成果的权利。
禁止歧视、侮辱、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
同时,第5条也明确,国家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提高对老年人的保障水平。
国家建立和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倡导全社会优待老年人。
也就是说,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王某某的案件也提醒我们,社会应该关注老年人的生活保障问题。如果她有足够的经济来源,可能就不会铤而走险。
所以说,老年人权益保障,这不仅仅是法律问题,更是社会问题。我们需要更多的社会保障措施,确保老年人能够安享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