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病假干私活,看似得了小便宜,实际上后果可能很严重,甚至会丢饭碗。一起来了解下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微近日发布的这个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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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因颈椎病向用人单位申请病假两周。在病假期间,王某闲得无聊,便开起了"滴滴"。不料这一情况被用人单位知晓,单位要求王某复工。王某未予理会,几天后用人单位以王某旷工为由,单方面与他解除了劳动合同。

近期,王某投诉到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执法大队,称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闵行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执法大队依程序予以立案,并及时上门实施了监察。

王某认为自己确实是因病请假,且履行了规定的请假手续,病假未休完不应返回工作,单位因此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

单位则认为,王某利用病假期间在外从事营利活动本就违反了单位的规章制度,且不服从单位提出的复工要求,不来上班即为旷工,故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为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无不妥。

在审查单位提供的王某病假单、单位的规章制度等相关证据材料后,闵行大队认可了单位的做法,同时向王某宣传了相关法律政策。

执法大队为什么认可单位的做法?理由如下--

根据《关于加强企业伤病长休职工管理工作的通知》第四条规定:"伤病休假职工不得从事有收入的活动。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企业不得聘用伤病休假职工。对利用伤病假从事有收入活动的职工,要停止其伤病保险待遇,不予报销医疗费,并限期返回单位复工。"本案中,王某可能如其所说,病假在家太寂寞,所以通过开"滴滴"消遣并挣些外快,但这样的做法是错误的。在病假期间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病假工资,拥有用工管理权,如果职工利用病假在外打工,用人单位当然可以限期要求其返回单位复工。如果职工拒绝,就形成了旷工的事实,用人单位根据旷工天数,可以作出相应的处理,直到解除劳动合同。

病假,是指劳动者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劳动者本人在本单位连续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假期。在医疗假期中,劳动者依法享受病假工资。因此,病假制度可以看作是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一种保护措施,也是对劳动者身心健康和生命权的保护措施。而劳动者在享受保护措施的同时,也要采取相应的举措,比如,病假期间,一般以休息养病为主,不出远门旅游休闲;不在外从事有收入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