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农业农村部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其中大篇幅介绍了农村土地的改革新规。

农业农村部党组书记韩俊更是详细解读了农村宅基地的新规,如维护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探索自愿有偿退出。

其实,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也重点提出要稳步推进土地制度改革。那么,这次改革的重点是什么?

三不批:新宅基地申请限制

首先,让我们了解一下"三不批",即三种不批准的情形:

1、不符合一户一宅条件的宅基地申请不予批准。申请的宅基地不符合"一户一宅"条件的,不予批准。该政策主要是为了防止农村宅基地资源的浪费和不合理使用。

2、宅基地出售、转让、出租、赠与后不得批准。宅基地已出售、转让、出租、赠与的,不得申请新宅基地,这条规定主要是避免一些人,通过伪装手段获得多个宅基地,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利益。

3、非农村集体组织经济成员不得申请宅基地。这就意味着,如果你不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你就不能申请新的宅基地。然而,这也并不意味着完全不能获得宅基地,只是新增申请会受到限制。

农村土地"3不准"

1、不准改变土地用途

近年来,农村中土地的乱象层出,不少人改变了土地原有的用途,如擅自将农田改变为宅基地,在基本农田里种植果树、养鱼养虾、建造"大棚房"等,这些都严重浪费了土地资源。

为此,国家有序开展二轮土地承包到期顺延30年的试点工作,土地承包关系长达75年。目前,安徽、湖南、广西等省份已整省试点,其他省份陆续组织整县试点,以保证土地经营权的有序流转。

不过,韩俊特别强调,任何时候都不能改变土地的用途,不能在农田上盖房、建厂等。

2、土地流转不准违背农民意愿

随着农村人口进城打工,不少人已陆续来到城镇生活,以至于农村的土地出现撂荒等问题。为了避免土地闲置,国家早在2008年就提出了"土地流转"概念,鼓励农民将土地流转给他人。

但近年来,地方政府为了自己的政绩考核,强迫农民被动流转。不过,韩俊特别表示,土地流转需满足农民的意愿,不损害其利益。

韩俊还提到,农业现代化的道路是多元的,小农户也可纳入现代化农业发展轨道中来。在现代化的社会服务体系中,就算是70岁以上的人也可以种地。

他还举了个例子,在河北调研时,一个74岁的老太独自一人种了6亩地,老太太全程不用下地,搞托管服务,每个环节都有人帮忙种,其收益比流转高出200多元。

因此,他表示,地方政府不能定目标下命令,强迫小农户流转,在这个问题上不能搞命令。

3、宅基地退出不准违背个人意愿

近年来,不少地方政府搞"合村并镇",使得农民被迫"退出"宅基地,住上了不愿意住的集体小区。

还有一些地区,鼓励农民退出宅基地,却实际上买断了农民对"宅基地的所有权",农民一旦做出这一选择,那日后就无法再申请宅基地,以至于生存没有了后路。

也有一些县城,为了让农民进城落户,推出奖补政策,只要退出宅基地就可拿到这些奖补。一些短视的农民将宅基地退出,却永远失去了宅基地。

因此,国家也已明确表示,宅基地退出要本着自愿原则,出于农民的真实意愿,而非任何形式上的强迫或诱导,且要有偿自愿退出,保证农民的根本利益。

韩俊指出,宅基地退出后的土地收益和增值收益,有多少反哺给退出者手中,这需要认真考量,花个几万元买断宅基地,对农民的长远利益来说并不划算。

政策背后的意义

1、稳步推进宅基地管理。新闻发布会强调,应稳步推进宅基地的管理和利用,而不是"一刀切"。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政府将全面考虑农民利益和农村发展的实际情况,确保政策既能保护农民权益,又能促进农村振兴。

2、保护农民的长期利益。明确禁止退出宅基地作为在城市定居的条件,防止农民因短期利益而失去长期权益。政府鼓励农民自愿有偿转让宅基地,但强调必须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进行。

3、促进农村新商业形式的发展。政府鼓励农村旅游和民宿产业的发展,这是符合农村实际情况的新商业形式。旅游业的发展不仅可以增加农民的收入,还可以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实现农民和农村的共同繁荣。

4、规范宅基地的申请和使用。政府进一步规范宅基地的申请和使用,防止宅基地使用不合理,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权益。

这些最新的宅基地规定,出发点都是为了保护农民的基本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真心希望通过这些政策,能够实现合理利用宅基地和振兴农村的目标,让更多老百姓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