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春节假期临近,烟花爆竹销售旺季来临,一些人为了赚快钱,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带来严重安全隐患。近期,广西多地重拳出击,大力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通报了一批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典型案例,多家批发企业和零售店被查,相关违法行为人被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北海市
1月21日,据"北海应急"公众号公布一批烟花爆竹企业典型违法案例,详情如下:
案例1:2025年3月28日,北海市银海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银海区某烟花爆竹零售店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零售店销售的2箱彩色炮共174个,产品销售包装未有相关信息,且未能提供厂家合法资质证明,违反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北海市银海区应急管理局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该零售店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人民币0.5万元的罚款。
案例2:2025年4月18日,北海市应急管理局联合银海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北海某烟花爆竹贸易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监控视频缺失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第十六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北海市银海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责令该公司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人民币1万元的罚款。
案例3:2025年4月27日,北海市应急管理局会同合浦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广西合浦某烟花炮竹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维护,造成视频监控回放储存不足30天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合浦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并处人民币1万元的罚款。

柳州市
1月19日,据"柳州应急管理"公众号发布,柳州市曝光一批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典型案例,详情如下:
案例1: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售卖获利后被行政处罚
2025年11月7日,根据举报线索融水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公安局联合对融水苗族自治县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开展联合打击行动,在融水镇查处一起涉烟花爆竹违法案件。
经查,杨某于2025年9月份购买一批烟花爆竹,执法人员发现其储存烟花爆竹137件,2025年9月至11月期间,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共售卖烟花爆竹7000余元。杨某已被应急部门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案例2:零售经营者超量储存,当事人已被行政处罚
2025年12月10日,融水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到怀宝镇烟花爆竹零售点检查,发现该零售点储存烟花爆竹超过其经营许可证载明的核定载量,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零售点存放的烟花爆竹品种和数量,不得超过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范围和限量"的规定,当事人已被应急管理部门处以行政罚款。
防城港市
1月19日,"防城港市应急管理"公众号发布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典型案例,详情如下:
案例1:小卖部无证经营烟花爆竹产品
2024年12月23日,接到群众举报,东兴市江平镇何某某小卖部经营有烟花爆竹产品。东兴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核查发现东兴市江平镇何某某小卖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在小卖部储存有10件烟花爆竹产品用于销售。东兴市应急管理局于2025年1月2日对其进行立案调查,依法没收非法经营产品、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行政罚款。

案例2:烟花爆竹零售店储存非法烟花爆竹被查
2026年1月13日,上思县应急管理局在南屏瑶族乡查处一起烟花爆竹零售店储存非法烟花爆竹案件,现场共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约35件,目前正在立案调查。
案例3:小区商铺储存非法烟花爆竹被查
2025年1月26日,港口区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后,立即派执法人员到举报现场港口区阳光海岸某单元和恒大半岛一商铺进行核查处置,经核查发现,崔某某存在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储存2000余箱烟花爆竹产品,以个人名义擅自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涉嫌违反《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及《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序号189.A,港口区应急管理局责令崔某某停止非法销售烟花爆竹,处以贰万元(¥20000.00)人民币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
案例4:防城港市防城区某日杂店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案案例
2025年5月28日,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在侦办"3.26"防城区文昌街道三波村失火案中,发现防城区某日杂店涉嫌无证经营烟花爆竹制品,城东派出所民警当场查扣,并于2025年6月3日将案件线索移交防城区应急管理局进一步调查处理。经调查发现,防城港市防城区某日杂店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25年3月份期间从烟花爆竹零售店分三次购进烟花爆竹产品,每次进货额约为人民币2000元,累计购进约人民币6000元的烟花爆竹产品,用于销售牟利。
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2025年7月22日,防城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防城港市防城区某日杂店处以人民币2万元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34件及违法所得人民币600元。
玉林市
近日,玉林市应急管理局对依法查处的第二批13起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典型案例予以公布曝光。
案例1:2025年12月29日-31日,玉林市应急、公安等部门组成联合专项检查组到博白县开展烟花爆竹经营旺季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查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零售店库(店)外储存、经营超标违禁产品、超量储存、非法配送烟花爆竹产品到其他县(市、区)等突出问题,检查批发企业6家、零售店18家,发现问题隐患33项(其中重大事故隐患2项),简易处罚1家,拟立案处罚4家。
案例2:2025年12月31日-2026年1月3日,玉林市应急管理局领导分组带队到玉州区、玉林高新区、福绵区、北流市配合属地开展元旦期间烟花爆竹"打非"工作,重点打击禁燃区内非法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共出动工作人员25人次,抽查批发企业和零售店各1家,在园博园打击1起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点,缴获烟花爆竹产品20余件。
案例3:2025年12月30日,容县应急管理部门、公安局联合开展烟花爆竹"打非"行动,发现姚某某在容县某装修店内非法经营烟花爆竹13件,容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对烟花爆竹物品予以扣押,公安机关依法对姚某某予以行政拘留。
案例4:2025年12月31日,兴业县应急、公安、交通等部门在联合开展烟花爆竹"打非"工作中发现,大平山镇古城村陶某胜在未取得任何许可的情况下,从外地购入大量烟花爆竹非法储存在自家居住的房屋内,共计72件,并通过网络平台发布销售信息。公安机关依法对陶某胜予以行政拘留。
案例5:2026年1月1日,兴业县应急、公安、交通等部门联合开展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在大平山镇古城村查获一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违法人员陶某光为逃避检查,将从未经许可渠道非法购买的一批83件烟花爆竹非法储存在自家老旧房屋。公安机关依法对陶某光予以行政拘留。
案例6:2026年1月1日,兴业县应急、公安、交通等部门联合开展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在石南镇马塘村陈某住所查获大量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171件。经查,陈某未取得储存危险物质的合法资质。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陈某予以行政拘留。
案例7:2026年1月3日,兴业县应急、公安、交通等部门联合开展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在国道324线葵阳镇雅文路段查获一辆违规运输烟花爆竹的厢式车,查扣123件烟花爆竹。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案例8:2025年12月29日,福绵区应急、公安部门联合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工作,在石和镇一仓库中发现一处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制品窝点,现场依法查扣各类非法烟花爆竹产品162件(箱)。
案例9:2025年12月30日,北流市应急、公安在西埌镇查处一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行为,现场收缴各类零散烟花66箱(件),公安机关依法对违法责任人予以行政拘留。
案例10:2025年12月31日凌晨,陆川县应急、公安联合行动,在温泉镇梧桐墅3幢一商铺内查获一处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窝点,现场查扣各类烟花爆竹136件(箱)。陆川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对非法烟花爆竹产品予以扣押,公安机关依法对邹某某予以行政拘留。
案例11:2025年12月31日,陆川县应急管理局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巡查,在温泉镇三峰西路双龙街某文具店门前发现一处无证经营烟花爆竹的摊点。执法人员现场依法查扣涉案烟花爆竹共计4件(箱)。目前案件后续处理工作有序开展中。
案例12:2025年12月31日-2026年1月3日,博白县应急、公安、生态环保、城管等部门联合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查处无证销售烟花爆竹违法行为10起。公安机关抓获18人,行政拘留3人、行政处罚4人、教育放行11人,制止燃放烟花爆竹5起,收缴烟花爆竹一批。目前,相关涉案人员核查及后续处置工作正在推进中。
案例13:2025年12月29日-2025年12月31日,玉州区应急管理局治爆大队配合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城西派出所、环东派出所、城站派出所、北辰派出所查处非法烟花爆竹行为5起,接收公安部门移交的非法储存烟花爆竹产品共计1368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