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一名大学生孔同学网购"通用钥匙"关掉100多个小区电梯楼宇广告的视频引发热议,他以"行为艺术"完成新媒体营销的课程作业,既吐槽了电梯广告的"入侵式洗脑",也因"私关设备"被律师提醒可能涉嫌侵权。这场看似叛逆的行动,是公众对电梯广告乱象的情绪爆发,更映射了业主权利长期"沉睡"的现实。

首先,我们必须承认,孔同学的行为之所以能引发如此广泛的共情,恰恰印证了强制性的电梯广告已成为一种普遍性的"公共空间污染"。电梯,作为居民每日出入的必经之地,是一个短暂却无法回避的狭小密闭空间。在这里,高分贝、重复循环的广告利用人们的"无聊"时间进行"洗脑式"灌输,剥夺了片刻的宁静与思考,构成了对居民感官与心理的强制干扰。

从循环轰炸到"家长里短式叫卖"的魔性重复,广告商把公共空间当"私域流量池",这种不顾受众感受的强行灌输,本质上是对公共空间文明与舒适度的破坏。孔同学的"一键关停",不过是替沉默的大多数,把"忍够了"说出口。

但比"关广告"更值得警惕的,是"热血维权"背后的法律与规则风险。事件发生后,有律师表示,未经授权擅自关闭电梯广告,可能构成侵权。法治社会的核心原则之一是"权利有边界",即便电梯广告存在侵权争议,但也不能凭借"一腔热血"去对抗。

更何况,业主本就享有对电梯的共同管理权。《民法典》明确,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也就是说,小区电梯属于业主"共有部分",全体业主对电梯享有共同管理、收益的权利。可孔同学并未选择合法的维权渠道,反而以"购钥匙私关设备"的方式行事,看似"高效",实则是对规则的漠视,也让自己陷入了法律风险中。

真正的维权智慧,是在法律框架内把"个人情绪"转化为"公共规则"。孔同学的行为,最大价值不在于"关广告"本身,而在于让"电梯广告乱象"被看见。

但后续的处理,不能再依赖"个人激进",而要回归"制度维权":一方面,业主应积极行使共同管理权--广告投不投、音量怎么调、收益怎么分,都该由业主集体说了算;另一方面,监管部门也应完善规则,比如像深圳那样出台《电梯广告投放管理规范》,明确广告投放权限,压实物业的管理责任,让业主的"静音诉求"有章可循。

孔同学的"维权"行为,将电梯广告乱象推上公共讨论话题,但要得到合理解决,靠的不是"一把钥匙",而是更多业主主动参与自治、用制度武器捍卫权利。

"钥匙"关掉了广告,却未打开解决问题的"大门"。维权不是一时冲动的对抗,而是理性与智慧的较量。在公共空间中,每个人都应是权利的守护者,但也需成为规则的遵守者。唯有将热血转化为行动力,将诉求融入制度性变革,才能让维权真正推动社会进步,而非留下法律与道德的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