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女士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一个自称可以做"微针美容"的私人从业者陈某。陈某称自己有多年的美容经验,所用产品都是进口高端货,保证效果好且安全。

张女士听信了陈某的话,便在陈某的"工作室"(实为陈某租住的居民房)里接受了微针美容项目。

然而,做完之后,张女士的脸部迅速出现了红肿、瘙痒、溃烂等严重过敏反应,她赶忙去医院就诊,医生诊断为感染伴过敏性皮炎,且由于所用产品不明、处理不及时等原因,张女士的脸部留下了大面积的疤痕,容貌严重受损。

张女士要求陈某对自己的毁容后果承担全部责任,赔偿巨额的治疗费用、后续修复费用以及精神损失费等。但陈某在事情发生后便躲了起来,拒绝承担责任,还辩称张女士自身皮肤敏感才导致这样的结果。

经调查发现,陈某根本没有从事医疗美容的相关资质,所谓的"工作室"也是非法经营的场所。

张女士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行医罪对陈某立案侦查。同时,张女士通过民事诉讼,向陈某索赔。

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某在未取得合法资质的情况下从事医疗美容行为,对张女士造成了严重的人身损害,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最终判决陈某赔偿张女士各项损失共计五十余万元,虽然陈某名下资产有限,但这一判决为张女士后续通过合法途径追讨赔偿提供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