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投喂流浪猫,却被罚款24万?大家觉得亏不亏呢?

"被告"肖先生欲哭无泪的发了视频,希望法院能改掉这个判决,"我只是个普通的农村打工人,掏不起这二十多万啊!"

"如果这样判决,以后就没有好心的投喂人了!"

原告吴先生却气势汹汹的大骂,"你不投喂这个猫咪,我还不能被摔成骨折呢,你不赔钱谁赔钱啊!"

近日这起奇特的"投喂者被罚款"的案子,再次进入到了大众的视野,

因为法院方觉得该案子争议太大,他们要对案子进行再次审查,所以事件的真相究竟是什么样的呢?

在去年五月份左右,原告吴先生和几位同事约定出去打羽毛球,他们选定的是一家收费的羽毛球馆。

几个人本来打的非常开心,吴先生还想当着众人面前"秀秀技",直接就摆了个造型,准备跳起来整个"接球扣杀",

结果落地的时候踩到了个什么东西,直接一屁股摔倒在地,这一摔就没起来。

这时的吴先生看到了一只猫经过,原来,刚才自己是踩在了突然跑进场里的白猫,才摔倒的!

事后,吴先生被几个同事拉到了医院救治,后被诊断为两个部位的骨折,伤残鉴定等级是十级伤残,

虽然说在伤残等级里,十级伤残算是"垫底"了,但受伤是不争的事实,吴先生十分愤怒!

在他看来,自己之所以出现这种事故,就是因为羽毛球馆未尽到经营责任,如果场馆维护的好好的,怎么会有猫拦路,进而把自己绊倒的事呢!

其实这件事到这,还属于是逻辑范围内,直到吴先生的同事和场馆人员闲聊,问道这猫到底是哪里来的?

一句"我同事收养的!"直接又把吴先生的怒火点燃了,敢情猫咪是有主的?那主人也得承担连带责任!

那位场馆人员,其实本来是想帮馆内降低下"后续责任",他说这只小猫其实是个流浪猫,随后被好心的同事肖某给收养了,还起了个名字叫做"土豆",

肖某日常会给土豆喂饭、洗澡,包括土豆生病的时候,也会带去看病,这其实是出于好心,

只是没想到土豆的流浪猫习性太重了,这才在馆内乱窜,惹了乱子!

就是因为这个人的说法,吴先生直接把肖某和羽毛球馆告上了法庭,吴先生认为羽毛球经营者未尽到保障义务,而肖某未尽到饲养主的责任,

他希望两个人能赔付自己的各项费用,包含了什么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精神抚慰金,还有这次打官司的律师费,总计三十五万元!

其实这笔钱的数目是真的不小,而且对应的还是十级伤残,这在民事诉讼中算是赔额超高的案例了!

但是被告的两方人,齐齐不愿意当这个"冤大头",因为羽毛球馆的老板认为,吴先生所说的"猫"是有些争议的,他压根就没看"踩猫"的画面,

而且就算是小猫跑进去,吴先生就能正正好好的踩到猫咪,随后摔倒?猫咪可是最灵巧的动物之一啊!

老板还打听到,这回吴先生和同事来打球,其实是吴先生单位组织的一出活动,那要按这个角度来看,你应该去申请工伤,而不是来我这里找责任!

至于另一位被告肖先生,也是这样想的,他指出来吴先生摔倒那天,他根本没有上班,压根就没有看见猫咪,谁知道你说的真假呢!

其次肖某认为,自己根本就不能当做土豆的"饲主",就像同事说的,他是看到了流浪猫土豆,选择了多次"投喂",并好心的带猫洗澡治病,

实际上这个土豆并不居住在自己的房子里,土豆依然是一只流浪猫,是没有主人的猫咪!

不过最后两个被告的辩解都被驳回了,当地法院认为原告吴先生的论证清晰,肖某就属于是动物饲养人,所以猫咪惹祸,主人就该承担相对应的责任,

而羽毛球馆的老板,也是很明显的疏于管理,没有尽到相对应的保障义务,致使猫咪入场,吴先生摔倒!

最终法院判决肖某承担大部分赔偿责任,总计二十四万元,至于赔偿金额的其他部分,则是由羽毛球馆老板进行赔偿!

这件事别说是两个被告接受不了,就连很多网友在听到判决结果后,都直呼"太奇葩!"

有人为猫咪土豆发声,说吴先生说自己踩到了猫肚子上,那这样看来猫咪是活不了了,

既然他说肖某是饲养人,要对猫咪行为负有义务,那吴先生踩死猫,是不是也得赔钱?

"就你金贵,猫咪死了就该死了?要赔钱都赔钱!"

还有人说,这种判决简直是毫无逻辑可言!"我走大马路上摔倒了,是不是就得告修马路的人?那我去告了,法院能赔给我吗?不可能!"

"这还是上海的法院呢!整个就一堆糊涂蛋!"

还有人是被小猫小狗"伤害"过的群众,他们对投喂者的行为是深恶痛绝!

"我们小区的流浪猫,因为有人不停的喂养,不停地生小猫,走路上就被挠一爪子,我恨死了!"

"既然喂了就该负责!为啥不把猫带回家?放到场馆里,抓着小孩怎么办!"

还有人说投喂流浪动物,就是一种"廉价的善良","投喂流浪猫占用的是公共空间,更赌上了别人的人身安全,"

"用几口廉价的吃食然后获取情绪价值,最后标榜自己很善良?"

其实投喂流浪动物伤人的事,早在多年前就出现了巨大的"争议"。

2019年有两起经典的案子,一个是家住贵州遵义的大爷昝某,本来是好端端的去菜市场买菜,结果一个大黄狗直接将他撞倒,这差点就出了大事!

后来警方根据周围人供述,找到了大黄狗的投喂者万某,因为大黄狗虽然是流浪狗,但就平常的食物来源,几乎都是这个万某一人投喂的,

你既然喂了,就得承担对应责任!

大爷将万某告上法庭,要求索赔七万块钱,最终法院支持了,法院认为就是因为万某的投喂,导致了流浪狗徘徊在附近,从而咬伤了大爷!

最后万某赔了四万块,这事了结了!

另一个养猪的周某,将猪饲料的部分,分给了周围的流浪狗,

结果友人张某来周某家玩的时候,直接被院子周围的流浪狗给咬了,后续还导致了皮肤感染,

报警、起诉、判决也是一气呵成,最终周某也被罚了钱!罚款为三千块!

所以这次投喂流浪猫被罚款的案子,影响之所以这么大,其一是因为判决金额太大,听起来确实是有点不合理。

其二就是因为,还是有很多人认为,我只是偶然投喂,为啥要负主人的责任呢?狗和猫又不是我买的,也不是放到我家里养,这不是无妄之灾吗!

所以被告肖某,终于在求助无门的情况下,在近日发视频解释缘由,希望大家能帮帮他!

"我难以理解,我感觉非常无奈,我只是出于好心,觉得他们很可怜才去偶尔投喂的,因为这个让我承担二十四万的赔偿款,我觉得根本不公平!"

"而且我一个农村打工人,根本就没有多少钱,我负担不起这个罚款!自从判决下来后,我的各项账户都被冻结了,未来的生活我都不知道该怎么走!"

不过肖某还是比较感谢有律师无偿援助他,外加网友的"声援",让他的事件终于引起了大众的关注!

目前上海法院已经宣布要将案件再审了,肖某说自己会更加详尽的准备资料,应对这次诉讼!

其实我觉得呢,投喂流浪动物,对流浪动物施以帮助,其实是社会进步的体现,

但是这里也不可避免的,牵扯到了后续的隐患问题,大家都知道猫猫狗狗还是比较亲近人类的,

这投喂成了习惯,猫猫狗狗就会集聚在固定的场所,真在这个场所被咬被抓了,换了谁都得生气!

但一味的怪投喂者,我觉得也并不公平,主要原因还是我国在保护、管理流浪动物这块确实是空白,所以才引出了这些闹剧,

如果有专业机构进行收容处置,或者说宣传投喂者通过正常手续收养,流浪猫、流浪狗伤人的概率就会下降,伤人的后果也会有人来承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