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十五五工作规划纲要的安排,提到要提高社会保障,健全待遇调整机制,向退休待遇较低的倾斜调整,那么今年的养老金如果可以再调整,对于独生子女家庭退休的父母,会涨幅更多养老金吗?

关于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目前虽然没有具体消息,但也释放出了多个积极信号,比如人社部的王晓萍部长在官方渠道就曾表示要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待遇调整机制,提高养老金水平,这一明确信息让部分退休人员安心很多,再比如财政部也释放出今年积极的财政政策,两会中的财政会议上表示今年财政支出总量超过30万亿元,成历史新高,尤其在重点领域加大支持力度,所以今年的基本养老金调整"稳了"。
作为独生子女父母是否能在调整中涨幅更多呢?我们先从调整方式来看,根据以往的养老金调整方案通知,养老金调整采用的是定额调整、挂钩增长以及倾斜调整结合的,具体的内容中貌似并未与独生子女父母相联系起来。

定额部分的增长是指,在一个地区范围内的退休人员可以在定额部分按照一样的金额增长,与养老金水平或退休身份等因素是无关的,发挥出了公平调整的作用;挂钩部分增长,是指养老金水平与工龄的挂钩增长,因为我国养老保险一直强调的多缴多得和长缴多得原则,挂钩增长就是为了延续激励作用,那么这部分增长是与养老金水平和工龄有关,同样的没有与独生子女条件关联;最后是倾斜调整,并不是向独生子女父母倾斜,而是向高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的人员倾斜,对于年龄满70岁以上的老人会有适当的倾斜调整,年龄越高涨幅的进金额标准也就越高。
那么为何在调整方式中并没有提到独生子女父母的调整条件呢?首先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要求,各省市可自主设置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的标准条件和发放形式,还有资金来源。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的资金支出一般都是来自地方财政,或地方的卫健系统,并不是从我国的养老保险基金账户支出的,所以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或调整也就并不会包括在养老金调整方式中了。并且我国独生子女父母基数大,所需的资金支持多,如果调整范围内与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关联,财政压力也会非常大的。

我国目前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各地方要求标准并不统一,发放形式可以分为一次性发放、按月或按年发放,以及按照一定的养老金比例进行发放,发放金额也相差的较大,比如辽宁地区每年120元,或一次性发放2000元,而佛山2026年最新要求每月可以领取200元的奖励金。还有目前的云南,根据不同退休身份会按照不同养老金情况的5%比例进行发放。
不少朋友建议可以将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及标准进行全国统一要求,这点目前还是比较难以实现的,各地方的经济能力不同,以高标准要求发放经济较弱地区是无力承担的,而以低标准的要求进行发放,又限制了有经济能力城市的福利待遇水平,所以还是要各地方自行制定奖励标准更稳妥。

现在即使已经开放了二胎三胎政策,但依然有很多是独生子女家庭,不少地区对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的时限要求是2016年1月1日之前办理完独生子女光荣证的人员,而之后的独生子女家庭并不能享受奖励金待遇了,同时还有对于独生子女的福利政策,比如陪护假等,各地区的执行标准也并不统一,很多地区的企业单位也没有实施这项福利,所以独生子女赡养老人的压力也非常大,小编仍然想呼吁,应该对所有的独生子女家庭给予更多的重视和照顾,让子女们也能减缓赡养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