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的刘姨七十多了,一直一个人住,没结婚,也没孩子,她有姐妹,人在国外。刘姨去了中华遗嘱库,广州越秀分库,立了遗嘱,房子给姐妹。

她担心,跨境继承太麻烦了,姐妹将来不好处理房产,父母早走了,姐妹当年放弃继承,让她安心住了下来,所有人都觉得她以后不得了。

这位七旬阿姨的决定,在如今的广州一点都不突兀,反而成了不少独居老人面对身后事的理性选择。2024年广州全市公证机构办理了3.6万件遗嘱类公证,还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办了约3600件免费遗嘱,空巢老人在立遗嘱的老年人群体里占比超七成,其中广东地区未婚不婚人群订立的遗嘱数量,更是占到了全国同类人群的28.27%。

阿姨的做法,正是这座城市里独居老人财产规划意识觉醒的缩影。她活了七十多年,始终选择独身生活,没有组建家庭也没有养育子女,身边最亲近的人,就是那几位定居在境外的姐妹,哪怕隔着山海,日常的视频通话、节日里的跨境问候从来没断过,这份跨越距离的亲情,成了她唯一想托付财产的理由,提前立遗嘱,不过是想让这份亲情的联结,能以更实在的方式延续。

有人难免会问,定居境外的姐妹,真的能顺利继承国内的房产吗?其实不用有这个顾虑,《民法典》和涉外民事关系相关法律早就给出了明确答案,境外定居的亲属只要能证明合法的亲属关系,就和国内亲属享有完全同等的继承权,房产作为不动产,继承的全程都适用中国法律。

只是境外继承的手续会比国内稍复杂,需要将境外的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做公证和领事认证,还要配套公证处认可的中文翻译件,好在广州现在有5家公证处获得了司法部认证,能开展海外远程视频公证,这为境外亲属办理相关手续省去了不少来回奔波的麻烦,阿姨提前做遗嘱公证,正是提前算到了这些流程上的细节,用法律手段为姐妹规避了后续继承可能遇到的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