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利用直播平台抽奖功能开设赌场的案件。游戏主播左某以"30元抽奖,最高赢2000元"为诱饵,在两年内非法获利520万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8万元,违法所得全部没收。

左某在直播期间,通过平台"粉丝福利社"模块,吸引粉丝刷30元虚拟礼物参与抽奖,承诺最高可得2000元奖品。他与直播平台、公会签订三方协议,约定平台抽成50%,公会抽成5%,自己抽成45%,用于支付奖品和盈利。在两年的直播中,超过7.6万名网友参与抽奖,而中奖人数仅2700余人,奖品总价值100余万元,用户实际损失高达420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左某的抽奖模式具有明显的赌博性质。用户投入小额资金期望获取高额回报,与传统赌博的"以小博大"特征相符。同时,左某与公会的抽成行为类似于赌场"抽水",且中奖率极低,用户投入与回报严重失衡,本质上已构成开设赌场罪。

本案警示直播行业从业者,利用平台规则进行非法博彩活动不仅破坏行业生态,更将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直播平台也应加强监管,防止类似违法活动滋生,共同维护健康的网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