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钱买不来爱情,请客吃饭买不来爱情,对自己好点,兄弟。

25岁海归小伙和32岁离异女老板相恋,最后因为88.8万彩礼彻底闹掰,分手后小伙想要追回恋爱期间花掉的12万块钱。

去年4月,他和嘉兴的顾女士在网上偶然相识。两人都去过莫斯科,有很多共同话题,聊得格外投缘。当时郭先生还是在校大学生,顾女士则是离异未育、有房有车的老板娘,比他大整整7岁。

相识两个月后,郭先生特意回国奔赴嘉兴,和顾女士确定了恋爱关系。为了这段感情,在恋爱期间,他给女方买礼物花了4万,转账8万,总花费超12万。

更让他耿耿于怀的是,顾女士当初以没有安全感为由,让他把全部存款都转过去,而且每笔转账都要求他备注"自愿赠与"。去年年底,临近毕业的郭先生,为了好好相守,干脆搬到女方家里同居,满心期待和对方步入婚姻。

谈婚论嫁时的反转

可谈婚论嫁时,矛盾彻底爆发。顾女士提出88.8万的彩礼要求,还表示结婚买房买车打底要200万,只需要郭先生出这笔彩礼钱。郭先生瞬间清醒,他觉得女方的房车都是婚前财产,自己拿出近90万彩礼,一旦感情生变,自己将一无所有,坚决不肯妥协。

两人为此频繁争吵,同居一个月不仅没有升温感情,反而彻底决裂,随后顾女士直接拉黑了郭先生。不甘心的郭先生想要追回12万恋爱花费,可女方态度强硬,一分不还,让他直接去起诉。

对此律师表示,郭先生的钱款大多属于恋爱自愿赠与,且已经履行完毕,很难要求返还,除非能证明是借款或婚嫁附条件赠与。

目前郭先生已准备起诉维权。

网友

不少网友也对此事议论纷纷

520,1314等具有表示爱意等的金额,往往会被视为恋爱期间的赠与。

自己也是图人家钱 没想到年纪大了不好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