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6日,九派新闻的记者从包头铁路运输法院那边,了解到了一起让人唏嘘的案件。被告人李某刚满19岁,原本该是刚踏入社会、充满朝气的年纪,却因为一段荒唐的"恋爱"关系,站上了被告席。

李某和被害人张某的相识,是在手机游戏里。隔着屏幕,两人慢慢熟悉起来,之后还建立了所谓的"恋爱"关系。相处的时候,张某跟李某说自己已经16岁了,李某一开始也没多想。

那段时间,张某经常让李某帮忙写作业。有一次,李某凑过去看张某的作业本,无意间瞥见了封面上的班级信息--初二(X)班。这一下,他就知道了张某其实还是个初中二年级的学生。按常理说,初二学生的年龄大多在十三四岁,跟张某谎称的16岁差着不少。

可李某没把这当回事。他作为已经成年、有一定社会经验的人,本该从张某的言谈举止、穿着打扮,还有她每天要按时上课、需要写作业这些细节里,判断出这个女孩很可能还没满十四周岁。但他压根没尽到这份审慎的注意义务,既没去确认张某的真实年龄,也没因为知道她是初二学生就保持距离。

在这段所谓的"恋爱"期间,李某经常往张某家里跑。趁着张某家里没其他人的时候,两人多次发生了性关系。张某的父母一开始根本不知道女儿私下里和一个成年男子有这样的纠葛,直到后来事情败露,才报了警。

案件被移交到检察机关后,工作人员经过详细调查,认定李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强奸罪。检察机关很快就将这起案件提起了公诉,案件由包头铁路运输法院负责审理。

法院审理的时候,重点关注了李某是否"明知"张某是幼女这一点。法官认为,李某明知张某是初中二年级学生,结合初二学生普遍的年龄范围和身心发育特点,完全能够推断出张某可能不满十四周岁。而他不仅没有采取任何措施去排除这种可能性,还多次与张某发生性关系,足以推定他对张某的幼女身份是"明知"的。

在明知对方可能是幼女的情况下,仍多次与其发生性关系,李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构成强奸罪。经过严谨的审理,法院最终作出了判决,以强奸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庭审结束后,记者从法院工作人员口中确认了案件的详细情况,才有了后续的报道。法庭外的走廊里,李某的家人低着头,一言不发地慢慢走着,阳光透过窗户照进来,在地面上投下长长的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