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事件发生在江苏南通,涉及一名体重180斤的壮汉因被手指轻点额头后倒地,并索赔1.3万元。法院最终驳回了其大部分索赔请求。‌

今年6月,王某与相邻小吃店的店主李某因揽客发生口角。监控显示,李某仅用手指"点戳"了王某的额头,王某随即倒地并躺地20多分钟,直至120到场。警方出警记录显示双方"身体均未见异常,系口角,排除殴打"。‌

法院判决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李某的"点戳"行为不足以造成王某倒地受伤,且王某存在过度医疗(如进行5处CT检查、住院3天)。法院仅支持其合理的就医费用326元,驳回了其他1万多元的索赔请求,认定王某的行为属于"碰瓷式"索赔。‌

案件启示

此案明确了法院对"碰瓷"行为的否定态度,强调过度医疗和虚假索赔不仅无法获得支持,还可能自行承担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