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高新公安石羊派出所办结一起特殊盗窃警情,公司前员工因离职纠纷怀恨在心,偷走老板私自饲养的幼年鳄鱼实施报复。民警快速抓获嫌疑人并追回鳄鱼,案件处置过程一波三折,最终盗窃员工被处以行政处罚,而无证饲养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老板,其饲养鳄鱼被依法没收,二人双双承担法律后果。

辖区企业负责人张某前往派出所报案,声称公司贵重物品失窃。在民警追问下,张某才坦白被盗物品是一条活体鳄鱼。办案民警意识到问题双重风险:一方面鳄鱼流入社会极易造成群众受伤;另一方面个人私自饲养鳄鱼本身涉嫌违法。
经民警调查核实,实施盗窃的是该公司前员工王某。王某离职后与老板张某产生矛盾,内心积怨,为泄愤报复,悄悄将张某放置在公司内饲养的幼年鳄鱼盗走。警方很快锁定王某并将其传唤到案,顺利寻回被盗鳄鱼。


办案期间,活体鳄鱼的临时安置成为难题。辅警晏爽主动承担临时照料工作,在缺少专业饲养设备的条件下,使用筷子投喂肉食、备好清水,全程小心看护,保障鳄鱼存活。案件办结后,这条鳄鱼被移交当地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专业安置处置。
针对两名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分别作出处理:王某以盗窃他人财物的违法情节,被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张某未取得相关资质,私自饲养鳄鱼,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规,涉案鳄鱼予以没收,民警现场对张某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普法教育,告知其行为存在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