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13日,国家安全机关通报一起典型泄密案件:曾参与国防军工项目设计的石某,为求职将国家秘密包装成个人设计成果,向境外机构提供,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受到法律严惩。

石某在涉密岗位工作期间,明知相关项目与资料属国家秘密、严禁私自留存,仍违规备份涉密信息。求职时,他将涉密项目截图混入个人作品集,把涉密成果包装为个人设计,将涉密经历当作简历亮点,向境外公司投递。该境外机构以高薪为诱饵,借"考察能力"持续套取军工项目敏感信息。经鉴定,其作品集含机密级国家秘密,外泄将严重危害国家安全。

石某接受过系统保密教育,明知对方为境外机构,仍为私利向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已触犯法律。依据《保守国家秘密法》《刑法》等规定,非法获取、持有、传递国家秘密,构成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可判处重刑。

此案警示:国家秘密绝非个人资本与求职筹码,涉密人员必须严守保密纪律,严禁私自复制、存储、传播涉密信息。境外机构高薪招聘常暗藏窃密风险,求职需警惕信息泄露。公民与单位均有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定义务,任何危害国家秘密安全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严惩。发现泄密线索,可通过12339举报渠道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