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丈夫病逝后,发现他8年给一面馆女员工转了11万多。这妻子肯定气炸了,直接起诉要求返还。被告说这是消费储值款,可连消费记录都拿不出来。法院一算,8年11万多,平均每月120多元,按一碗面20块算,每月才吃六碗,而且王某自己会做饭,也没人说他常去面馆。

夫妻共同财产哪能一方擅自送人,《民法典》写得明白。这长期、无偿、高频转账,就是有问题。最后法院判决赠与无效,让对方返还11万,真是大快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