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快走吧,我老公回来了!"

2023年5月,老强(化名)给小莉(化名)打电话时,听到她慌乱的声音,气不打一处来,约会的计划又这样泡汤了。

老强50多岁了,在网上认识了30多岁的小莉后,小丽抱怨丈夫不行,也不够温柔体贴,老强就开始处处关心小莉,有时还买个小礼物,很快就俘获了她的芳心。

一段时间后,二人确定了情人关系,老强就按捺不住了,去小莉家和她多次约会,每次都心满意足的离开,为了防止被小莉的丈夫发现,小莉还告诉他丈夫的车牌号和车型。

老强每次都会确认一下丈夫有没有回来,但次数多了,丈夫还是发现了有外人进来的痕迹,当他问起妻子时,妻子却总是支支吾吾说不清楚。

他开始上班中途回家,有时候进了小区才说,老强只能匆匆逃走。

这次被小莉拒绝后,老强喝了几瓶酒,却无处发泄愤怒的情绪。

他怒气冲冲来到车库,看到了小莉丈夫的车,他拿着手中的钥匙,从车头划到车尾,没一会,车就被他刮花了。

丈夫下楼看到后,立即找了物业,还报警求助,民警指着监控中头发花白的老强给他看时,丈夫也是一头雾水,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的罪过他啊 !

小莉见到老强后,脸色明显不对了,丈夫这才知道,这就是所谓的"情人",竟是个比他大十几岁的中年男人!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讲,这件事该如何认定呢?

小莉婚后还跟别的男人保持不正当关系,多次背着丈夫跟对方约会,不忠诚于婚姻,已经违背了夫妻间互相忠诚的原则,虽然不违法,也突破了道德底线。

小莉的行为会严重破坏夫妻关系,造成感情破裂,如果丈夫以此为证据,起诉离婚,小丽是婚姻中的过错方,还要对丈夫进行一定的赔偿,承担婚姻中的过错责任。

具体到本案,丈夫发现小莉出轨后,没有吵闹,而是尽职尽责,将更多注意力放在家庭中,说明并不想结束这段婚姻关系,小莉本该迷途知返,修复和丈夫的感情。

根据《刑法》第275条,对他人的财物造成破坏,让他人遭到财产损失的,根据破坏的金额,确定具体违法行为,如超过5000元,就构成了刑事案件。

经过专业鉴定,老强对车辆造成了8050元的损失,已经构成了故意毁坏财物罪,触犯了刑法。

原本的道德问题,因为老强的发泄怒气,上升到了刑事案件的程度,老强因为无知和怨恨,把自己送到了监狱。

老强即使不破坏车辆,长期跟小莉保持不正当关系,也有可能触犯刑法。

根据《刑法》第259条,在明知他人已婚的情况下,还和他人发展不正当关系,甚至长期同居、以夫妻的名义生活,就会涉嫌重婚罪。

如果丈夫长期外出不在家,小莉跟老强形影不离,这就不光是道德的问题了,老强和小莉也会同时构成此项过错,他们会受到法律同等的制裁。

2024年9月19日,据深圳新闻网报道,法院经过审理后,对老强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婚姻中,最重要的相互理解和支持,背叛只能互相怨恨,如果小莉的情人真是良人,也不会跟她发展不正当关系,更不会为了一己私欲破坏他人的财产。

小莉的情人做出如此匪夷所思的事,丈夫还是不愿放弃婚姻,希望他们能重新审视这段关系,考虑一下是否还有继续的必要了。

那么,对于这件事你们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