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要从头说起,刘胄赟是湖南蓝山县一个镇卫生院的医生,他在2022年认识了一个12岁的女孩,后来又和另一名14岁女孩发生了关系,到了2023年10月他被警方抓获,2024年8月一审判决他八年有期徒刑,赔偿金额不到三百元,很多人认为这个判决比较重,没想到2025年7月二审却改判为六年,给出的理由是"没有使用暴力手段,也没有造成严重后果"。

但这个改判结果没能让人信服,2025年11月,刘胄赟的父亲刘志军提出申诉,这位父亲原本在县检察院担任副检察长职务,退休之后出面推动,法院便启动再审程序,永州中院院长表示发现案件符合再审条件,这种说法听起来很正式,可普通群众心里自然会想,是不是由于当事人有特殊背景才导致改判。

再审开庭定在2025年12月,没有公开进行,到今年1月14日宣判时,法院把二审六年的判决推翻掉,恢复成一审八年的结果,法院说明,由于被告对两名幼女实施奸淫行为,并且多次作案,依照法律必须从重处罚,这样一来,二审认为没有使用暴力就不应重判的说法,现在完全不能成立。

其实法律早就说过,奸淫不到十四岁的女孩,不管有没有用暴力手段,都得从重处罚,二审法官却偏偏抓住"没有使用暴力"这一点来减刑,这明显和法律条文对不上,辩护律师还提出询问过程没有录音录像,但法院没有采纳这个说法,因为两个女孩的证词很稳定,彼此能够互相印证,在性侵未成年人的案子里,程序上有点小问题往往不会影响最后定罪,这种情况挺常见的。

更耐人寻味的是再审启动方式,这并非检察院抗诉或上级法院指令,而是院长自己发现案件存在问题,尽管程序合法,但过程低调,容易让人联想到内部是否有人希望悄悄修正结果,加上被告的父亲曾是检察系统领导,使得此事更加敏感。

另外,2025年最高法和最高检刚发布新意见,明确多次奸淫幼女属于情节恶劣,二审判六年的时候这份意见已经出台,但法院没有参考它,地方上类似案件,比如教师或医生性侵的,基本都判十年以上,这次恢复八年刑期,也算给其他法院提个醒,别再搞轻判那一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