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家都知道房子的重要性,更知道房产证上写谁名字的重要性。

因此,很多人在婚前要求,将自己的名字写到房产证上,这样才同意结婚,甚至说这是答应结婚的硬性条件,必须服从才行。

而对于有钱人来说,为了确保自己的房产不受损失,在结婚前只将自己的名字写在房产证上,并且还做公证,就是担心婚后有个"万一",从而让自己"人财两空"。

从这些操作上就能看出来,房产证上的名字,亦尤为重要,任何人都不会在这个事上马虎的。

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法律与政策的不断完善,这一看似复杂的问题,其实已悄然变得不再那么棘手。

"房子写谁名,房产便归谁有"、"父母出资买房"、"婚前全款买房"、"婚后夫妻共同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等常见购房状况而言,究竟哪些要素方为判定房屋所有权的关键所在?

四项新规定

第一种情况是,如果房子是在结婚之前进行购买的。谁买了房子,在离婚的时候,房子就属于谁。没有出资的一方,无法获得房子的所有权。

第二种情况则是,如果房子是婚前购买,是夫妻双方其中一人的父母进行购买,赠送给二人结婚。两人在离婚之后,如果是女孩的父母买的房,房子就归属女孩,如果是男方父母买房,那么房子的归属于男方。这样的规定其实是非常有必要的,谁的就是谁的,另一方想要占便宜也不可能。

在这样的情况之下,并不会考虑房产证上的名字,如今,房产证上的名字已经没有太大的效果了。

第三种情况则是房子是结婚之后两人购买的,谁给了首付,房子的归属权就属于谁。如果丈夫给了首付,婚后贷款由妻子共同承担,离婚的时候按照相应的比例进行划分,房子是属于丈夫的,如果丈夫不愿出售房子,就按照市场价给予妻子一定的补偿。

第四种情况,房子是由夫妻二人共同出资贷款购买,两人婚后都在偿还贷款,在这样的情况之下,房子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二者都有一半,在离婚的时候需要双方进行划分。这时候的划分一般都是将房产的总价值算出来,再进行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