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万没想到!"上海,一名74岁老人被查出晚期癌症,就打算把名下的额房子送给56岁的女友,指定她做自己的监护人,可没想到,到最后一步被公证处拦住了,他的女友还没离婚。即便女友已经和她的丈夫分居几十年,一旦公证成功,就等于认可两人的"非法同居",只能终止公证申请。

张老伯今年七十四岁,在上海独自生活很多年,年轻时候忙于工作,到老身边没留下能贴身照顾他的晚辈,兄弟姐妹各自有家庭,日常很少过来走动。
去年体检之后,老人被确诊癌症晚期,随着身体一天天衰弱,买菜做饭、看病复诊这类日常琐事,他慢慢独自扛不住。
就在这段最难熬的日子里,五十六岁的桃姐经常上门照看他,两人相识多年,平日里走动频繁,老人身体出现问题后,桃姐主动揽下各类杂事。
带去医院挂号、拿药,收拾屋里卫生,按时送来热饭,夜里老人身体难受,桃姐也会赶过来陪着,日复一日的照料,让孤单养病的张老伯心里十分感激。
张老伯手里唯一值钱的资产就是一套住房,他心里盘算,自己剩下的时光不多,桃姐不计回报守在身边,自己拿不出别的东西答谢,把房子留给对方。
想清楚这件事后,老人主动联系公证处,计划同时办理两份公证,一份确定桃姐做自己的监护人,另一份做房产赠与公证,房屋产权全部过户到桃姐名下。
到公证处当天,工作人员和老人简单沟通,确认他思路清晰,能完整表达自身诉求,名下房产证件齐全,不存在纠纷,基础材料核对都没有问题。
工作人员按流程逐一登记双方信息,轮到录入桃姐个人婚姻资料时,问题暴露出来。
在法律层面上,桃姐仍处在婚姻关系内,没有完成离婚手续。
她和丈夫分开居几十年,感情早已彻底破裂,之前多次提起离婚,但家里儿女始终不同意,离婚流程一拖再拖,至今没能办结。
公证处工作人员暂停了手头所有手续,内部工作人员针对这件事展开讨论。
有人心软,清楚老人无依无靠,桃姐实打实照顾老人许久,老人赠与房产纯粹出于感恩,没有任何算计他人的心思,单纯从人情角度,不该直接回绝老人的请求。
但另一部分工作人员坚持不能办理公证,如果给仍有合法配偶的桃姐办理这份赠与和监护公证,等同于书面认可她婚内长期陪伴其他异性的相处模式。
反复商议过后,公证处给出最终处理方案,终止本次全部公证申请,不再继续走后续流程。
这个结果让张老伯难以接受,他原本以为,自己名下房产由自己自由处置,用来回报照顾自己的人理所应当,完全没想过对方婚姻状态会卡住整件事。
身体病痛加上心愿落空,老人那段时间情绪低落了很长一段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