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名七旬老人平时不会操作智能手机与打车软件,偶然结识自称热心的女子高某。对方主动提出帮忙取现、打理微信日常操作,老人没设防,在协助操作过程中,高某悄悄记下银行卡信息与支付密码。

拿到关键信息后,高某在长达半年时间里陆续作案,通过三种途径转移钱款:直接微信转账、把老人银行卡绑定自身手机银行、在短视频平台绑卡消费,前后累计盗刷资金近 4 万元。老人日常很少查账户,时隔小半年偶然核对余额,才发现卡里钱款大幅缩水,随即报警维权。
案件审理完毕,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高某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并处罚金。办案检察官就此作出释法说明,被告人没有实际窃取实体银行卡,但私自冒用持卡人信息绑定各类支付渠道,以老人名义骗过银行身份核验完成资金支取,属于法律规定的冒用信用卡情形,因此不按盗窃罪定罪。
办案民警借此提醒老年群体,切勿轻易向陌生人透露银行卡号、支付密码,找人代办手机业务尽量由子女陪同,定期查看银行卡收支明细,守住个人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