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西安,一辆作业中的洒水车喷水到了对向行驶的轿车挡风玻璃上,阻挡了驾驶人视线,导致发生了追尾,四车连撞。

王先生称自己正常驾驶,对向而来的洒水车正在作业,洒水车喷出的水扑面袭来,溅满了王先生的挡风玻璃,王先生的视线顿时一片模糊,赶紧打开雨刷,视线再度清晰时已经离前车太近,无法避免的发生了追尾事故。
而事故认定为"后三台车全责",对此车主表示不服,认为洒水车引起是事故,不应该由事故车主来赔偿。

就算是洒水作业是利民工程,但是在造成事故的时候,我国也是由相关的法律条例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从中我们得知,从事洒水车工作的工人只是在执行职务,其个人对车辆、行人的损失不承担责任。而环卫部分的负责人履职不当,没有充分尽到管理职责,造成人员受伤和财产损失的后果,应当对其进行相应的行政处分。

经常听说没来得及关窗户就被洒水车喷了一脸的故事,引来人们对洒水车的抱怨,其实作为驾驶员一方,理应保持安全车距,在看到前车遭遇洒水车喷水后,应及时做出应对,减速慢行,同时提醒后车注意。而对于洒水车一方,当然,这起事故中的洒水车喷水位置偏高,可能兼顾冲洗护栏的职责,在以后的作业过程中,多考虑一下擦身而过的车辆,本就都是正常行驶,何不给彼此行个方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