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小萱(化名)在腾讯热问上发布文章称,她发现自己的照片未经允许成为一款AI人像写真APP的模板,并被800多人使用。一名用户解释称,自己只是在APP上看到模板,不知原型是谁。小萱联系平台客服无果,社交平台艾特也无回应。

小萱表示,从未想过自己会成为AI换脸受害者,她呼吁大家注意隐私保护,但对于如何维权感到困惑:"我理解的肖像权侵权是用我的脸,可现在用了我的身体,这怎么界定?什么程度算合理使用?什么程度算侵权?"

针对此事,湖北赋兮律师事务所程如玲表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之规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换了"脸",但用了"身体",需要认定使用的"身体"能否反映特定自然人可被识别的外部形象;是否具有可识别性,如果具有可识别性,则构成侵犯肖像权。

当事人应当及时保留相关换脸使用身体的照片,可通过录屏方式将进入APP、浏览照片、点开照片等过程一一保留;必要时对整个过程做一个公证,可以作为后续维权的关键证据。

小萱讲述自己的经历。图/腾讯热问截图

【1】女子:个人照片在不知情情况下被800多人用作模板

3月12日,九派新闻联系到当事人小萱。她表示,自己是一名普通上班族,平时喜欢在社媒上发生活照片和变装视频。有一天,朋友发来截图,称照片背景与她此前发布的内容高度相似。小萱点开后发现,自己的衣服、背景和姿势确实被使用,但脸部被替换成另一女孩。

小萱又震惊又生气,"我又不是大网红,怎么连我的照片也会被人拿去当模板,而且我完全不知情。"她去使用其模板的用户视频下方评论,对方把她拉黑,后来,对方又解释,自己并不知道照片的原型是小萱,只是在一个叫"星绘"的AI换脸APP上看到模板,就直接拿来用了。

小萱下载该APP后,发现已经显示有800多人使用。小萱表示,该APP还有营利性质,想用换脸功能,需要充值积分,积分不够则需花钱购买。

小萱去找平台客服,对方并没有回应,在社交平台艾特其官方账号,也是石沉大海。她发现类似情况的受害者不在少数,但大多数人仅停留在吐槽层面。对于维权,小萱感到困惑:"肖像权侵权通常指用我的脸,现在用的是身体,该如何界定?我平时要上班,没时间周旋,而且当前法律对AI换脸的界定仍较为模糊。"

小萱被盗用的照片,有825人用过。图/受访者提供

【2】该软件下载超两千万次,多名打低分用户提及"被盗图"

九派新闻查询发现,"星绘"APP定义为AI分身写真图创作工具,提供低门槛的图像与视频生成功能,截至目前下载量已超2082万次。登录后首页展示大量用户上传的人像模板,部分标注"AI生成",部分未作说明。其中有使用多的模板达9.4万人,而小萱被盗用的照片已被平台下架。

在该软件评分中,多位打低分用户提及"被盗图"问题,质疑平台未经本人同意使用照片:"居然看到我自己的照片也在里面,建议先经过本人同意,希望大家都不会沉迷在虚拟的自己身上""这种未经网图本人同意授权换脸的软件出现的意义是什么,把AI当自己只会让你迷失自己"……

记者以用户身份多渠道联系平台及客服,暂未获有效回复。

小萱称,"借走身体"的侵权和传统"盗脸"不一样,后者一眼就能认出是冒用身份,前者虽然换掉脸,但熟悉的人还是能认出这是她的生活片段。

回想当时拍照片的场景,还是在她大学毕业晚会上,身旁是两位好友,大家对着镜头,留下美好的笑容。"从内心感受来说,我自己被当成了背景板,有一种被物化的不舒服感。我大学生活的一部分,却被拆成了可以随意替换的素材。"

小萱希望通过自身经历引发公众对AI换脸侵权问题的关注,并提出三点诉求:一是相关部门尽快明确AI生成内容的侵权界定标准;二是平台加强内容审核,确保模板经本人同意;三是提醒公众注意隐私保护,定期用图搜图,防范照片被用于换脸。

【3】律师:关键在于"可识别性"

换了"脸",但用了"身体",算不算侵犯肖像权?当事人需要保留哪些证据来证明?模板已下架,APP就能免责吗?当事人该告谁?是告APP开发者,还是800多个换脸的用户?

针对上述问题,湖北赋兮律师事务所程如玲分析,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之规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换了"脸",但用了"身体",需要认定使用的"身体"能否反映特定自然人可被识别的外部形象;是否具有可识别性,如果具有可识别性,则构成侵犯肖像权。当事人应当及时保留相关换脸使用身体的照片,可通过录屏方式将进入APP、浏览照片、点开照片等过程一一保留;必要时对整个过程做一个公证,可以作为后续维权的关键证据。

模板虽已下架,但是侵权事实已经产生,当事人依然可以就已发生的侵权事实主张相关权益。APP和用户都有可能构成侵权,用户是主观侵权,存在故意;APP作为产品运营方,应当对用户发布的相关信息尽到审核义务,可能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

程如玲表示,当事人可以要求侵权方赔偿自身因侵权行为产生的实际损失;如果不能证明自己的实际损失,也可以主张侵权方赔偿实际获利;若两者都无法证明,法院一般会根据侵权行为、持续时间、影响范围酌情认定赔偿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