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存续的几年,男子每个月还完房贷后都会给女子6000元,离婚前三个月男子由于收入减少,给女子的生活费也逐渐减少,从6000下降到5500,最后变成4600!

法庭上,女子怒斥男人无能,一个月6000块钱生活费,家都养不起,日常开销还得拿自己的工资补贴,现在连一个月6000都拿不出来了,所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房子登记在女子名下,可多年来的房贷一直都是男子在偿还,只是在离婚前三个月,因为男收入突然锐减,房贷才由女子承担!女子在诉讼中提到"房贷都是自己出的",这个说法遭到了男子的反驳!

经过法官的调解,双方达成了协议!

考虑到孩子的未来,男子做了妥协,房子留给孩子,剩余的房贷由两人各承担一半,男子搬离房子,自己找房子住,名下财产也按照一人一半的方式分割!

对于这样的协议,女子当然是满意的,可男子脸上却写满了无奈!

说好的男女平等呢?怎么做出妥协就应该是男人,男人就应该吃亏?家庭是两个人的,男人养家就是应该的,女人稍微出点钱就会觉得自己吃亏了,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