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女子为牟取非法利益,通过多个社交平台引流后,将自拍的淫秽视频贩卖给他人。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通报公诉审判案例,涉孟某制作、贩卖淫秽物品牟利一案。孟某,1998年生,大专文化,系某公司职员。2023年5月起,孟某自拍制作40余条淫秽视频,通过互联网贩卖并发送给他人,非法获利人民币8274元。2024年6月28日,孟某被抓获,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孟某因犯制作、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
那从法律上该如何看待此事呢?
头条号作者"大兵叔叔"@大兵叔叔对此进行了分析。
律师:赚正当收入 别只想着"躺着赚钱"
据此,孟某由于制作了40个视频,获利8200多元,虽然获利没有达到刑事处罚标准,但是制作的视频数量已经达到了刑事处罚标准,因此,按照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将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
法院经过审理,认定孟某的行为属于犯罪,判决其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一年,罚金15000元,违法所得予以收缴。这意味着,孟某"付出"了这么多,最终不但付出了刑事责任,一分钱没挣着,还倒赔进去15000元,实在是得不偿失。当然,作为一名20多岁的女孩子,要洁身自好,通过自己的努力,赚取正当的收入,而不要想着"躺着赚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