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江西九江,曹某某饮酒后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在事故处理的过程中,曹某某无法提供个人有效证件,经民警的询问后得知,曹某某日前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采取行事拘留,上午刚被放出来,结果当天晚上又饮酒驾驶并且发生了交通事故。

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曹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12.41mg/100ml,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曹某某再次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