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男子上班期间顶撞上司,上司怒骂其"滚蛋",谁知男子真的就"滚"回了家,此后半个月都未曾打卡上班。老板知道后以旷工为由将男子开除,谁知男子却申请了劳动仲裁,称自己只是在执行老板的决策,老板却非法解除了劳动合同。仲裁并未支持男子,男子将老板告上法院,二审判了!

万万没想到,一句"滚蛋"价值159800。

故事里的男子化名丁力。他于2012年4月一日进入上海某家公司,担任综合管理部经理。这份工作一干就是八年多,眼看着就要熬成老员工了。

转折出现在2020年5月15日。

那天,丁力因为工作上的安排,和老板在办公室里发生了争执。两人越说越僵,气氛紧张到了极点。就在争吵最激烈的时候,老板脱口而出,冲丁力喊了一声--"滚"。

这一个字,把丁力推到了一个尴尬的境地。他后来向警方和法庭陈述时说,自己当时觉得老板这就是在赶人,既然是让"滚",那肯定是不让他在公司待了。丁力没再多说,当场收拾东西离开了办公室。

此后的半个月里,丁力再没回过公司打卡上班。他待在家里,等着公司那边进一步的消息。

到了六月九日,公司正式向丁力寄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函告,理由写着:丁力擅自离岗,旷工多日,按制度予以辞退。

丁力不服。他认为,是老板先喊了"滚",自己才不去上班的,怎么能反过来扣一顶"旷工"的帽子?他随即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请,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共计159800元。仲裁委审理后,没有支持他的诉求。

丁力没有罢休,直接把公司告上了法院。

一审时,法院站在了公司一边。法官认为,老板当时喊"滚",没有确凿证据证明是让丁力滚出公司的意思。丁力此后不来上班,构成了旷工,公司解除合同并不违法。

丁力提起上诉。二审的审理,让整个事件出现了反转。

二审法院仔细梳理案情后,发现了几个关键细节。丁力离开公司的那段时间,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并没有正式发函要求他返岗,也没有因为缺勤对他作出过任何处理。5月22日,公司委托的律师和丁力沟通时,也压根没提让他回来上班的事。更关键的是,5月29日那天,丁力和妻子主动回到公司,找到老板问:"还要不要我上班?"老板的回应却是:"你先回去等消息。"

法院据此认为,丁力没有去上班,是因为公司发出的指令模糊造成的。他把"滚"理解成被驱逐出公司,而公司事后不仅没有澄清,反而在他主动回来询问时用"回家等"来回应。既然公司在缺勤期间没有催告、没有处罚,就不能草率地把这段时间认定为"旷工"。公司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

最终,二审法院撤销了一审判决,改判公司支付丁力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十五万九千八百元。

一场办公室里的口舌之争,最终换来将近十六万的赔偿。回头看看,如果当初办公室里少一句气话,或者在丁力离开后公司能用文字明确告知返岗时间,这场官司或许根本不会发生。但话说回来,丁力当时的做法也确实存有风险--在没有拿到白纸黑字的解除通知前,只凭一句气话就长期缺勤,差点让自己陷入维权无据的境地。